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是为了更好的实现这一目标,我们确定以下平台运营的基本原则,不仅作为平台使用者一切权责的基础,更期待您与我们携手共同维护平台运营秩序,规范自律,互融共进。
原则
我们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绿色、健康的生态环境,努力打造一个企业、机构与个人用户之间交流和服务的优质平台,给予用户更多的选择和便利,进一步降低沟通和交易成本并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 建立良好的用户体验
· 开发运营含有丰富交流与互动元素的微信公众账号;
· 为用户提供更多的选择(内容多样)和控制;
· 提供具有价值的、持续性的并与该账号高度相关的内容。
—— 要值得信赖
· 充分尊重用户并理解用户;
·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或违反《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的内容和行为;
· 不发送垃圾信息并不存在过度营销行为,鼓励向用户传送符合需求的真实资讯。
相关条款
使用微信公众平台的服务,微信公众账号运营者必须阅读并遵守《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以及《腾讯服务协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以及腾讯为此制定的专项规则等。本运营规范是在上述协议及规则基础上进行解释和说明,相关内容和举例旨在帮助微信公众账号运营者更加清晰地理解和遵守相关协议和规则,以便能够更加顺利地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运营,而不是修改或变更上述协议及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运营规范
公众平台的良好可持续发展有赖于微信公众账号运营者及广大公众账号用户的共同努力与支持,以下运营规范的内容有助于运营者更加清晰地了解公众平台的运营规则,期望我们一起创建并维护运营者、用户、平台等各方共赢有利的生态体系。
2022年7月,《微信公众平台关于金融类违规营销内容的规范》发布,指出禁止进行金融类欺诈营销宣传:
禁止高收益理财欺诈内容,如推广不正常的高回报理财产品或导流欺诈项目。其中的“导流欺诈项目”通常表现为未明确日化或年化收益,但通过可疑的引导性内容,诱导用户添加个人微信或外链推广高收益理财产品。
禁止有偿荐股类欺诈:以有偿荐股为名,从事欺骗用户跟随掮客购买股票的行为。
禁止以其他新型概念进行欺诈,例如以共享经济、物联网、虚拟币等名义来宣传可以致富、内容夸大描述,易导致用户损失的。
注册规范
1.1绑定的邮箱地址要求真实存在,通过该邮箱激活账号。
1.2填写运营者的手机号码并按要求成功完成验证。
1.3 填写真实可信的身份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固定电话号码、单位名称、职务等信息)。
1.4上传真实有效并清晰可见的证件(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照片或扫描件。
1.5上传真实有效的授权书(加盖公章)。
1.6一个身份证可注册两个微信公众账号,一个手机号码可验证两个微信公众账号。
1.7注册时可选择成为订阅号或服务号,但选择后将不可更改。
1.8账号名称应当与功能介绍的内容相符。
1.9账号名称、头像、功能介绍等资料涉及色情、暴力等违法违规内容的,将不能注册。
1.10账号名称、头像、功能介绍等资料涉及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将不能注册。
1.11与微信公众平台已有的微信公众账号名称重复较多的账号(涉嫌侵权),可能会无法注册。
1.12在微信公众平台批量注册大量相似微信公众账号的行为将会被禁止。
1.13中文版本的运营地区必须在大陆,海外版的运营地区必须在大陆以外。
认证规范
需遵守《微信公众平台认证服务协议》及相关认证规则。
行为规范
以下行为严重违规并影响用户体验,还可能给其他运营者、用户及平台带来损害,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账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1 使用外挂行为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例如:利用任何第三方工具或其他方式规避群发限制策略,包括但不限于用公众平台的单发功能来实现群发功能,意图规避公众平台对于群发次数的限制等。下面是第三方工具登录页面之一:
3.2 刷粉行为
3.2.1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利用其他微信公众账号、微信账号和任何功能或第三方运营平台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包括但不限于:僵尸粉刷粉、公众账号互相推广、普通微信账号通过微信普通消息、附近的人打招呼、漂流瓶、摇一摇等任何形式推广公众账号,以及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互推等。
3.2.2 我们定义的推广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链接,头像,二维码,纯文字等各种形式完成的推广行为。
3.2.3 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出于商业目的,使用者账号都将被处理。
3.3 诱导分享行为
以奖励或其他方式,强制或诱导用户将消息分享至朋友圈的行为。奖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积分、信息)等。
强制型诱导分享
奖励型诱导分享
3.4 恶意篡改功能行为
有目的性的对公众平台的功能或文字进行篡改,违反公众平台功能的原本用途或意义。
例如:在原本显示作者名称(即微信公众账号名称)的位置篡改文字显示。
内容规范
微信公众账号的发送内容需要遵守《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发送内容如涉及违反相关规定,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公众账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4.1 侵权或侵犯隐私类内容
4.1.1 主体侵权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商标,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及
商标专用权。
擅自使用他人名称、头像,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
此类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对违规公众账号予以注销处理。
4.1.2 内容侵权
未经授权发送他人原创文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未经授权发送他人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未经授权发送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
首次出现此类侵权行为将对违规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多次出现或情节严重的将对违规公众账号予以一定期限内封号处理。
4.2 色情及色情擦边类内容
4.2.1 散布淫秽、色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嫖、寻找一夜情、性伴侣等内容。
4.2.2 发送以色情为目的的情色文字、情色视频、情色漫画的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形式。
4.2.3 长期发送色情擦边、性暗示类信息内容,以此来达到吸引用户的目的。
4.3 暴力内容
4.3.1 散播人或动物被杀、致残以及枪击、刺伤、拷打等受伤情形的真实画面。
4.3.2. 出现描绘暴力或虐待儿童等内容。
4.3.3 出现吸食毒品、自虐自残等令人不安的暴力画面内容。
4.3.4无资质销售仿真枪、弓箭、管制刀具、气枪等含有杀伤力枪支武器。
4.3.5 出现以鼓励非法或鲁莽使用方式等为目的而描述真实武器的内容。
4.4 赌博类内容
发送组织聚众赌博、出售赌博器具、传授赌博(千术)技巧、方式、方法等内容。
4.5 危害平台安全内容
4.5.1 发送钓鱼网站等信息,诱使用户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4.5.2 发送病毒、文件、计算机代码或程序,可能对微信消息发送服务的正常运行造成损害或中断。
4.6 涉黑类内容
发送替人复仇、收账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信息;雇佣、引诱他人从事恐怖、暴力等活动;拉帮结派,招募成员,对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危害的内容。
4.7 非法物品类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发票;出售假烟、假币、赃物、走私物品;违法办证刻章、代办身份证、信用卡、办理手机复制卡等信息;交易人体器官等内容。
4.8 广告类内容
4.8.1欺诈虚假广告类
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欺诈广告(例如网赚、中奖类信息);虚假夸大减肥、增高、丰胸、美白效果但明显无效的保健品、药品、食品类广告;推广销售
假冒伪劣商品的广告。
4.8.2违法广告类
包括但不限于:贩卖毒品、窃听器、军火、人体器官、迷药、国家机密,信用卡套现,办证,非法刻章,性虐等。
4.8.3广告推荐商品本身和公众账号所公示身份(包含注册及公示的主体资料及运营业务范围)无关,如:账号名称为心情语录,实际售卖减肥产品等。
4.9 谣言类内容
发送不实信息,制造谣言,可能对他人、企业或其他机构造成损害的内容。
4.10 搔扰类内容
过度营销,对用户造成搔扰的内容。
4.11 其他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相关规则的内容
数据使用规范
5.1 获取或使用用户数据
5.1.1 未经用户明确同意,并向用户如实披露数据用途、使用范围等相关信息的情形下复制、存储、使用或传输用户数据。
5.1.2 要求用户共享个人信息(
手机号、出生日期等)才可使用其功能,或收集用户密码或者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身份证号,生日,住址等)。
5.1.3 向微信公众账号粉丝(该账号关注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显示用户微信号、名称、QQ、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
5.1.4 将用户微信号、名称、QQ、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用于任何未经用户及微信公众平台授权的用途。
5.1.5企图进行反射查找、跟踪、关联、挖掘、获取或利用用户微信号、名称、QQ、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从事与微信公众账号所公示身份无关的行为。
5.2 地理位置数据使用
5.2.1 在采集、传送或使用地理位置数据之前未通知并获得用户同意的公众账号将会被拒绝。
5.2.2 使用基于地理位置的API用于车辆、飞机或其他设备的自动控制或自主控制的公众账号将会被拒绝。
5.2.3 使用基于地理位置的API用于调度、车队管理或应急服务的公众账号将会被拒绝。
5.2.4 地理位置数据只能用于公众账号提供的直接相关功能或服务,或者有授权的广告。
支付规范
需遵守《微信电子商务服务协议》和《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
内测规范
7.1 我们新的功能与接口都将以内测的形式发布出来,欢迎微信公众账号的运营者申请内测。
7.2 我们有权根据产品运营需要制定并修改针对内测名额的限定以及内测接口的使用规则。
商标与商业外观
8.1 微信公众账号必须遵守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及腾讯关于知识产权使用的相关规则。
8.2 非商标所有权人或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的公众账号将会被拒绝。
8.3 使用他人商标、版权等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需要在账号申请时如实说明,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权利证书或授权证明。
8.4 非腾讯官方账号,禁止在账号名称、输出内容中出现与腾讯已有知识产权内容相同(如‘腾讯’、‘微信’、‘Tencent'、‘WeChat’ 、‘QQ’等)、相近似(例如,腾迅、tencet、wecha等)的字样,或者容易与已有腾讯产品设计主题、外观等相混淆的内容。
8.5 任何误导和暗示腾讯公司是该账号运营者,或者误导和暗示腾讯公司以任何形式表示认可其质量、服务或与其存在合作关系,而并非腾讯公司运营的公众账号将会被拒绝。
处罚与举报规范
公众平台已启用用户举报处理机制,我们会根据用户的举报,视违规程度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
遵守当地法律监管
你在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德和风俗习惯。如果你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道德风俗,你应当为此独立承担责任。
微信公众账号用户及运营者应避免因使用本服务而使腾讯卷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则腾讯有权暂停或终止对你的服务。
免责声明
微信公众账号用户及运营者明确了解并同意,关于微信公众账号服务腾讯不提供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适售性、特定用途适用性等。你对微信公众账号的使用行为必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动态文档
本运营规范为动态文档,我们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或产品运营的需要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并更新,你应能反复查看以便获得最新信息。
新增条目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新增了“虚拟货币及数字藏品交易行为”条目,称账号若涉及虚拟货币相关的发行、交易与融资等内容,例如提供交易入口、指引、发行渠道引导等,“一经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微信公众平台将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对违规公众账号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及限制账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