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研究联合会(Deutsche Forschungsgemeinschaft,简称DFG)是德国主要的科研资助组织,其主要任务是为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的科学研究提供资助,促进研究人员之间的合作,为政府制定科学发展政策提供咨询服务。
发展历史
1920年,德意志科学救援联合会成立。
194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重建。
1951年,改称现名。
2023年4月26日,参加中德科技界春季招待会。
组织体系
到1998年,德国研究联合会有79个成员单位,其中有58所高等院校,13个非高校科研机构,5个研究院,3个科技协会。
德国研究联合会实行自主管理,科学决策中心是评议会(SENAT),由包括所有专业方向的39名科学委员组成。评议会每年审定重点计划,对中期经费投入和经费计划作出决定。总务委员会负责决定研究项目的资助,尤其是审批各项申请。总务委员会由19名科学委员组成,联邦政府和州的代表各8名,德国科学基金联合会有2名代表。每个专门研究领域和博士生培养的决策由各自的审批委员会负责。审批委员会由评议委员会主管专门研究领域的委员以及联邦和州的代表组成。
资金来源
公共资金是德国研究联合会的主要资金来源,通常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拨款比例为60%:40%,特殊研究领域和莱布尼茨计划的经费来源比例为75%:25%;博士生培养点的比例为50%:50%(从1999年开始)。另外,还有一些基金会的资助、私人捐助、欧盟拨款等形式。2006年,DFG的经费总额达到14亿欧元。
资助方式
DFG的资金主要被用于一般研究资助以及各种合作研究机构的设立。此外,德国研究联合会还资助研究人员之间的合作,资助青年科学家,在科学问题上向议会和政府机构提供咨询,保持和德国国外科研界的联系。为完成这些任务,通常采用下列手段和方式。
1.一般性资助。资助由研究人员提出的项目计划,期限1到3年,可以延长。
2.重点项目。资助协调不同地点多个研究人员就某一课题或项目展开的研究,资助期限一般为6年。
3.研究组。数名科学家在一定时期内为开展某一交叉学科专门领域的创新项目而组合在一起。
4.特殊研究领域。一所或者多所大学的研究机构与非高校的研究机构合作,科学家在跨专业研究计划的框架下开展合作;也通过科学家和应用者之间的合作促进技术成果转让,以期将基础研究中的构想迅速变成现实。
5.博士生培养。在大学中长期设置,目的在于资助青年科学家。
6.资助青年科学家专项计划。这些计划包括EMMY-NOETHER计划、取得教授资格资助计划、HEISENBERG计划、GERHARD HESS计划;20年来每年颁发资助青年科学家的HEINZ-MAIER-LEIBNIZ奖,1997年开始由联邦教研部和德国研究联合会共同资助(单项奖金3万马克)。
7.莱布尼茨计划。向作出杰出贡献的科学家颁发资助。
8.创新奖。为改善新联邦州高校的研究结构而设立的专项计划,以提高其工作能力,促进与非高校研究机构和经济界的合作。
9.人文科学中心。对前民德科学院中的六个优秀的人文科学机构给予项目经费上的支持。
10.研究辅助机构。向所有科学家开放的中心研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