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教育局
德宏州政府工作部门
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拟订教育方面的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管辖区域
德宏州
主要职责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四)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统筹协调、管理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十)主管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高级中学及职业高中的学籍管理。
(十二)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
(十四)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
参考资料
教育局职责.德宏州教育综合信息化平台.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04 15:35
目录
概述
管辖区域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