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德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德发[2001]4号),设置德州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
职能调整
1、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尤其要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保障人民生活和我市现代化建设当前和长远的需要。
2、原市
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测绘管理处的行政管理职能;原市计划委员会制定国土规划的职能;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土地、矿产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方面的有关职能。
3、土地、地矿和测绘基础性、公益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任务,交给事业单位承担。土地、矿产资源基础信息和资源利用情况、变化趋势的动态数据收集、技术处理及预测分析等职能,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全市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审核县(市、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城镇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
3、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测绘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全市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4、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5、贯彻实施国家、省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调查工作;指导县(市)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
6、拟定全市土地资源、土地市场管理和政府收回、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办法,拟定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7、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的审查;负责土地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8、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依照管理权限,负责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探矿权审查;依法办理探矿权保留延续、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申请;承办对外合作区块的申报事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产资源信息、地质资料汇交和资料档案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审查监督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组织实施矿业权流转制度,管理矿业权市场;依法参与开办矿山的立项审核,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9、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地貌景观,对划定的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雨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负责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可行性谁报告的审查;承办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申报事宜。
10、组织并管理全市基础测绘、市界线测绘、辖区内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市性测绘项目;负责全市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查、测绘任务登记和地图编制出版工作;依法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全市地理信息数据,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市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及市外组织、个人来德测绘的审查、审批;根据授权发布我市重要的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市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国家、省、市财政拨给的地勘费、测绘事业费及其他专项资金;按规定做好矿产资源、土地税费征收和使用的有关工作。
12、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宣传教育,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业务培训;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行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档案信息中心
测绘管理科
地质勘查科
矿产开发管理科
土地利用管理科
地籍管理科
耕地保护科
执法监察科
规 划 科
法规宣教科
财务审计科
人 事 科
办 公 室
领导班子
德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明国
事业单位
德州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站:为土地合理利用提供服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德城区范围内土地控制测量及基础测绘;各类建设用地勘测、制图。
德州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德州市国土资源局机关房屋、水电暖的管理维修,基建立项、实施,固定资产管理、绿化、卫生、车队管理。
德州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技术服务。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市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进行检查处理。
德州市国土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为合理开发土地资源服务。德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和市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后备资源项目编制申报、开发立项、整理;市辖区地质环境监测及规划修编;规划控制区国土资源管理综合服务。
德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实施政府对城市部分地段的土地市场垄断。对规划土地进行先行投资,完善基础设施;开发收费优惠权,增加土地收益。
德州市地租征收处: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全市区内地租征收。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德州市国土资源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地理位置
地址:长河大道3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