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是德州市的政府部门,办公地址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博大道888号。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制改革。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四)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市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和体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五)统筹规划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协助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做好全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七)负责教育和体育外事有关工作,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和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
(八)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九)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市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市内外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网络安全工作。起草教育和体育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协调工作。指导、 组织体育科技创新、成果推广 和服务保障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指导、 监督全市党政机关、 各级各类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
人事科
负责局 (委) 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参与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有关规定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和 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教育和体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师范类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服务指导工作。指导教育和体育对外开放以及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全市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来华留学、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推广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县 (市、区 ) 对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直属学校领导班子, 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承担直属学校科级干部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计财科(加挂体育经济科牌子)
拟订全市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下达全市大中专学校招生计划。 对负责管理的所属事业单位基建投资计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参与拟订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和 管理的政策规定, 编报市级教育和体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 监测教育和体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经费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援助资金、教育贷款的管 理工作。负责规范全市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协调拟订国家助学、 学生资助有关政策,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承担局 (委) 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市体育产业发展, 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 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体育 彩票公益金、发行费的使用和管理。
基础教育科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 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 提出 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标准,指导监督办学办园行为。指导中小学 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 活动。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参与 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负责直属中小学、特教学校的管理工作。 牵头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按照市教育综合改革有关要求, 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教育体制改革工作。 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课程设置、开设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 负责组织全市学生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学生艺 术展演活动。
职业教育与民继教育科
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 、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指导职业院校条件装备工作。参与高等教育 体制改革、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督导和评估工作。 指导、组织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活动。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学籍管 理工作。负责全市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参与拟订民 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规划 、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县 (市、 区 ) 对职业教育、民继教育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 工作。指导全市社会教育工作, 负责社区教育工作。负责直属师范学校的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科
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安全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协调指导学 校安全保卫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 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协调指导全市学校防范和处置邪教问题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学校、 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组织进行教育和体育督导, 拟订相关规划 和方案。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教育和体育工作、教育 和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协调和指导中等以及以下教育的检查、评估工作。
教师工作科
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 参与全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全市教师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 度有关实施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教师 考核工作。负责支教教师选派管理和受援地教师在我市培训工作。负责对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负责监督指导县 (市、 区) 对初中 、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研究拟订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配合推进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负 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党组织关 系实行属地管理的民办高校,履行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会同省委教育工委做好驻 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维护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全市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青少年体育科
负责学校体育活动开展工作及青少年运动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制定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负责组织全市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和监测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全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市学校体育活动和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组织市级青少年单项体育竞赛。组织指导青少年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负责运动枪支的监管工作。指导市运动队的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市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意见,组织实施市运动队参加国内外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统筹协调监管全市职业体育。指导协调市内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竞技体育赛事。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统计全市运动成绩,审批荣誉证书,负责体育裁判员、运动员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体育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和市运动队的文化教育工作。
群众体育科
指导协调和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监督指导县(市、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现任领导
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副书记、 二级调研员:
莫明峰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范宜超(副处级,试用期一年)、赵海彬、王亚南(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2日,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群众体育科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21年12月12日,入选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奖励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有功集体的通报表扬集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