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德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9号)和《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德发〔2010〕6号),设立德州市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领导分工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曹文瓒 党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协助刘文元同志抓全面工作;负责纪检、党务、局机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合考评等工作;主持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科、集团服务中心工作。
李安峰 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放心粮油工程、主食产业化生产、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储备粮油体系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系统维稳信访、企业改革、局经营领导小组工作;负责联系县市粮食局的工作,分管监督检查科、质检站工作。
刘为群 党委委员、工会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局慈善捐助和特困职工救助工作、局机关红白理事会工作、市属股份制企业经营管理及“两区同建”工作;主持工会工作。
李宝中 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系统金融、财务审计工作、鑫浩投资担保公司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科、社会统计信息中心工作。
王健民 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粮食调控、应急预警体系、产业发展及产业体系建设、中国粮油食品城建设、招商引资工作;分管调控科、产业发展科、军供中心工作。
刘汝星 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局机关和信访维稳工作;主持办公室工作。
姚兰 党委委员、德城粮食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德城粮食分局的信访维稳工作;主持德城粮食分局全面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督查、接待、会务、后勤、机关资产管理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审核工作;组织起草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粮食工作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普法等工作;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
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培养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拟定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及干部培养中长期规划;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档案;负责全市系统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财务审计科
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协调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负责全市粮食财会报表的审核、汇总和分析;负责管理市财政和省、市有关部门拨付及直属单位上缴的各项资金;负责市级储备粮费用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财务挂账管理;负责局机关预算的编制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审计和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调控科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收支存计划;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及吞吐调节计划建议;综合协调粮食安全应急管理供应工作;协调市内粮食余缺调剂,建立市际粮食购销协作关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购销、经营有关工作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
监督检查科(储备粮管理科)
拟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及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及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技术规范和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市以下地方储备粮进行监管;承办粮食收购许可和陈化粮购买资格管理工作;承担行业内粮油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编制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及粮食物流规划,参与指导大型粮食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编报市级储备粮承储单位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紧急状态下粮食运输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行业科学储粮、规范化管理及农户科学储粮;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产业发展科
拟订全市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工业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推动粮油产、学、研结合和主食工业化生产建设,推动粮油深加工和产业化发展;负责组织粮油加工企业产销衔接,开展品牌创建,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方面有关政策及措施,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粮食行业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收支存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现代粮食流通及产业化发展的建议,推动全市粮食产业化发展,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三)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粮食购销有关工作,保障全市城乡居民、军队用粮、灾区及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
(四)负责对全市辖区内粮食收购、储存环节以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贯彻落实粮食质量标准,组织实施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协调指导全市粮油储备工作;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认定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负责市级储备粮库资产管理和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指导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
(六)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的建议,参与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
(七)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市场建设与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好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八)负责全市粮食系统的职工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统计、流通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工作。
(九)负责直接管理主城区粮食收购、加工、调拨、销售工作,保障主城区居民及全市军队的口粮供应。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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