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外交机构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华大使馆,简称“德国驻中国大使馆”,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外交机构,位于中国首都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7号。
发展沿革
德国公使馆修建于1875年至1879年,设计师为德国人恩斯特·奥尔末。奥尔末1847年出生于汉诺威王国(今属德国),是一名旅馆老板的儿子。奥尔末十几岁加入一支商船队前往中国。1867年,他在厦门开设了一家照相馆,开始了专业摄影师的生涯。不过,没过多久奥尔末就北上京城,供职于北京海关。1872年至1880年,奥尔末在北京工作期间,经常到烧毁不久的圆明园游览。圆明园苍凉但仍精美绝伦的残垣断壁令他着迷不已。凭着职业摄影师的敏感,奥尔末留下了12帧圆明园的照片。这些照片,被公认为是圆明园被毁后最早的影像资料。然而,很少有人知道,这一时期奥尔末还受邀设计了德国公使馆。
2021年9月6日,德国外交部发言人就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华大使贺岩博士去世表示:“获悉德国驻华大使突然离世,我们深感悲痛和震惊。在这一时刻,我们心系他的家人以及他的亲友和同事。”
双边关系
政治
1972年10月11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自2004年以来,德中关系已经被定义为“具有全球责任的伙伴关系”。
2014年3月下旬,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德国的国事访问将两国关系提升为“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
自2011年以来,两国间定期举行政府磋商,最近一次是在2016年6月,两国内阁在政府首脑的指导下举行会议。
此外,还有超过80个对话机制,其中包括政府高层的,涉及部长,国务秘书和政府机构的负责人。重要的新表决形式是外交决策者的战略外交政策和安全对话,以及财长和央行高层的财政对话。
2021年4月7日,德意志联邦总理安格拉·默克尔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进行了电话通话。通话内容涉及国际社会在疫苗的生产和分发方面的努力、经济合作问题以及保护气候和生物多样性的努力等。默克尔总理和习近平主席一致认为,应利用即将举行的德中政府磋商深化双边合作的工作。 联邦总理强调了在双边关系的各个领域,包括在意见相左的议题上进行对话的重要性。
2021年12月11日,德意志联邦总理奥拉夫·朔尔茨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通电话,在会谈中,两位领导人主要就深化双边伙伴关系与经济合作、欧中关系发展以及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
2022年1月17日,联邦总理奥拉夫·朔尔茨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通电话。在朔尔茨总理就任不久后举行的这场会谈中,两位总理主要围绕深化双边伙伴关系与经贸合作交换了意见,也就新冠疫情、环境和气候合作、欧中关系以及国际问题进行了商谈。
2022年3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邓励会见中国德国商会(华北及东北地区,以下简称“商会”)主席、大众汽车集团(中国)首席执行官冯思翰,商会执行董事兼首席代表晏思,商会候任主席、戴姆勒股份公司大中华区首席执行官唐仕凯一行。
经济
德中关系如此紧密,特别是两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关系,超过历史上的任何时期。德国是中国在欧洲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同时,中国也是德国在亚洲地区处于第一位的经济伙伴国。双边贸易额在2019年达到2060亿欧元。其中,德国向中国出口960亿欧元,中国向德国出口1100亿欧元。中国已远超荷兰和美国,成为德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德国进口最多的货物都来自中国。
2018年德国对华直接投资额达到了862亿欧元。自2004年以来,中国对德国的年度直接投资额增长了6倍,截至2018年底达到32亿欧元。
中国市场在出口领域对德国企业至关重要,特别是在机械工程、汽车和汽车零部件、电气工程和化工领域。中德双方在所有重要的经济和工业领域又存在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时,在科技和教育方面开展合作,尤其是共同培训专业人才也是中德合作的重点。
地理位置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华大使馆位于中国首都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7号。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官网显示,大使馆内设机构包括政治处、新闻处、武官处、文化处、经济处、法律领事处和行政处等部门。
领馆辖区
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官网显示,各使领馆辖区为:
大使馆领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湖北﹑青海﹑甘肃﹑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湖南﹑江西和山东。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成都总领事馆辖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和重庆。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辖区包括: 安徽、江苏、浙江和上海。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领区包括: 广东、福建、海南和广西。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沈阳总领事馆辖区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香港总领事馆辖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使馆业务
入境限制
从2021年3月30日起,德国全面实施入境检测义务, 所有乘飞机入境德国的人员都必须出示新冠病毒检测阴性的证明。自2021年12月23日起, 入境德国的新冠病毒检测义务和检测证明有所变化。中国不属于新冠肺炎高风险地区。因此,来自中国的旅行者不需要在入境德国后进行隔离。
2023年3月1日,德国取消了自2020年起实施的针对从中国赴德旅行人员的入境限令。自2023年5月1日起,赴德观光旅游也将恢复开放。
再认证
在德国递交外国的官方证明文书——或者反之——时,应事先了解这些文书在什么前提下才能得以确认。
证明文书得到德国当局或一个其它国家法庭的承认,往往要通过一个特殊的程序证实其真实性或是否值得举证。中国的证明文书(如出生证或结婚证)若在德国有关部门使用,一般须经再认证。
使馆领导
大使:暂时空缺
公使:吕帆博士
政治处长:贝德馨
新闻处长:尤羽溪
经济处主任:白瀚德
武官处武官:李海歌
文化处处长:武安恒
行政处处长:安荣富
参考资料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华大使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国和德国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1 22:18
目录
概述
发展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