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内容
教育学术语
德育内容,用来培养受教育者思想品德的政治观点、思想观点和道德行为规范的体系。确定的依据是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历史传统要求;德育的目的和任务;学生的年龄特点和道德发展水平。受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传统的影响,具有历史性、民族性、阶级性和继承性。中国奴隶社会重视礼、乐教育。长期的封建社会里以儒家“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五常”——仁、义、礼、智、信为基本内容。
1912 年 9 月中国政府教育部根据教育总长蔡元培的主张,公布教育宗旨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以“自由、平等、亲爱”为公民教育内容。以后由国民党通过的《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要求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陶融学生思想感情。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解放区,则坚持以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学生,培养其无产阶级世界观和思想感情。社会主义中国学校继承了解放区德育传统,并根据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发展的需要不断丰富教育内容。1949 年 9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提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国民公德是学校德育的基本内容。1982 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第 24 条仍以“五爱”为社会主义公德,把“爱护公共财物”改为“爱社会主义”。1988 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中小学德育大纲(纲要)规定中小学德育内容大体上有: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集体、热爱劳动。艰苦奋斗教育;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理想、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等。当代世界各国都重视实施德育,根据本国国情和教育目标规定德育内容。如日本的德育以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为目标,把尊重人的思想和精神贯彻到家庭、学校及社会的日常生活中,以此规定各级学校的德育内容。在小学教学大纲的德育部分规定:尊重生命,端正礼节,按自己的正确信念行动,友好相助,爱好大自然等 28 条具体内容,并依照高、中、低年级的学生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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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2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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