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导师制
全员导师制的育人模式
德育导师制,以“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首先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形成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的良好育人模式,是全员导师制的育人模式,成立以班主任为核心、任课教师为成员的导师组,在学习、生活、品德和心理方面为学生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
信息简介
第一、传统德育模式下的班主任忙于班级事务,如班级纪律卫生、学生安全教育等。繁杂的班级事务挤掉了做细致有效的思想工作的时间,德育工作缺乏与学生的交流,疏远了师生感情,淡化了师生关系
第二、应试教育的消极影响,导致德育工作渠道单一,方法机械,德育工作常常是班主任在班内发布学校命令,“学校规定……”、“统一要求……”、“严禁……”,德育工作出现了“管、卡、压、罚”的现象,忽视了对学生个性的培养,甚至扼杀了学生个性。
第三、任课教师“只管教,不管导”。比如我们常会在教师办公室看到任课教师将课本一扔便向班主任抱怨:某某班主任,你这班的课我是……。任课教师对自己的定位有偏差,不知道教书育人的统一性。
第四、缺乏有力的评价机制。学生的品行表现出表面性、被动性和不稳定性,而教师却往往以这种表象来评价学生的品德,比如我们常会听到或看到“好学生犯罪”、“坏学生救人”等现象。
由于以上现象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存在,学校德育的实效性较差。
前苏联教育家加里宁曾经说过“如果教师很有威信,那么,这个教师的影响就会在某些学生身上留下永远的痕迹。”德育也是如此,“亲其师,信其道”,可亲可敬的教师对学生进行的德育才是有效持久的。再者由于每个人受先天禀赋、后天环境的影响,接受教育后的内化过程中呈现千差万别,反映在脑力与体力,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等方面也千差万别,这就造就了个性。个性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一种价值,正是因为人各有其特点,才使人类千姿百态,世界丰富多彩。正确认识学生的个性差异发展的基本特点,是我们制定教育目标的前提。当今倡导的素质教育就是以学生为本的“个性化教育”,所以有效的德育必须是亲情化和个性化的。德育导师制是德育亲情化、个性化的载体。
德育导师制含义
德育导师制,以“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首先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形成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的良好育人模式,是全员导师制的育人模式,成立以班主任为核心、任课教师为成员的导师组,在学习、生活、品德和心理方面为学生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 要求每名导师,带5至10名学生,每周至少与学生谈心一次,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学习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建立指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所带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点,对症下药,制订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每月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进行家庭教育;建立导师工作记录袋,记录师生活动的全过程。 德育导师制不仅是一种良好育人模式,而且是一种学校德育管理模式,同时也是学校进行学生思想工作的一种模式。
德育导师制优点
1、学校为满足学生在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希望得到教师帮助的需要,选择一批教学水平高、乐于奉献、在师生中较高威信的教师或能贴近学生,与学生没有代沟的年轻教师,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指导,以达到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健康发展的目的。
2、 “德育导师制”的重点是动员多方面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一对一”的指导。
3、“德育导师制”旨在改变以往任课老师“只管教、不管导”的状况,形成学校“全员育人”的局面;“德育导师制”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学校安排导师将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在导师和学生间实行双向选择。既满足了学生的个性化需求,选择导师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在导师和学生间实行双向选择。还融入亲情,进行换位思考,架起了师生间的“心灵桥梁”。
4、 德育导师是学生树立人生理想的指导者,是学生思想成长的培育者,是学生心理健康的维护者,是学生多方面发展的辅导员,是把学生造就成新型人才的“工程师”。
5、德育导师制,把需要更多关心的学生的思想教育任务分解给德育导师,让更多的老师关心、指导学生的思想、生活、心理健康和学习,形成了既管又导、整体推进的学生思想工作新模式。
6、德育导师关注到每个学生思想和心理的细微变化,并以学生的朋友、顾问身份作为其成长的指导者,学生们觉得与导师在一起,少了一份拘束,多了一份轻松。还可以确定党员对子型、科目薄弱型、后进生自律管理型、问题学生转化型等不同类别的导师,一个老师可以兼任几种导师身份,以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成长。 还需要建立一整套制度,如导师评价制度、导师考核制度、规范建档制度、谈心与汇报制度、特殊案例会诊制度等
德育导师制理念
(1)教师既是学业上的指导者,知识上的传播者,更是德育工作的积极参与者和重要的研究者,为学生的全面成长服务,即充分体现学校“教育就是服务”的教育理念。
(2)学校尽可能为教师和学生提供良好的校内德育环境,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师生共同成长。
(3)不断拓展校外德育渠道,发挥校外德育基地的作用,聘请校外辅导员担任学生导师。办好家长学校,让家长成为孩子们的终身导师。
导师的基本条件:
(1)热爱学生,有强烈育人责任感;
(2)热心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较丰富的生活和工作经验;
(3)某一学科领域具有专长,在学生中有一定威望;
(4)掌握必要的心理健康辅导和咨询的知识,学会倾听,重在引导,不包办代替。
德育导师职责
(1)充分了解学生性格、兴趣、思想动态和生活、学习情况。
(2)帮助学生制定品德发展、行为养成、学习及个人发展计划,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健全人格。
(3)经常与学生进行座谈沟通,及时解决学生生活、学习等各方面困难。
(4)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活动。
(5)直接与学生家长建立有机的联系,有效地实现对学生的个别教育。
(6)学生出现适应欠佳、行为偏差或其他特殊事件时,可约请有关人员实施辅导,并与其家长及时联系,必要时由政教处协助辅导。
(7)因实施辅导所获得的学生个人或家庭资料,非依法律规定或辅导需要,不得对外公开或泄露。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2-18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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