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民政局是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和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行为。
(六)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七)负责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八)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涉外、涉港澳台儿童收养登记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国内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福利资金的使用和监督。
(十)拟订促进全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康复辅助器行业和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化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综合协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史志编纂、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拟订本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区委“两新”工委新社会组织办公室)。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居)务公开;组织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成员培训工作。
拟订行政区划方案和地名管理总体规划;承担全区镇、街道、村(居)、社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上报工作。审定、编辑出版行政区划和地名图书资料及工具书。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管理及镇际间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推进城乡地名标牌国家标准,组织和指导全区镇、街、路、巷、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指导落实殡葬服务规范。指导监督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相关工作。负责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全区社会组织培育、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管理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政策;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培育和打造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协助“两新”组织纪工委抓好新社会组织纪检组织建设。
(三)社会福利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指导、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协助推进“康养”产业发展。
拟订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落实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儿童福利、流浪未成年救助保护机构、康复辅助器行业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开展全区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慈善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现任领导
阳 勇 德阳市旌阳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舒 德阳市旌阳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龙 波 德阳市旌阳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龚德智 德阳市旌阳区民政局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