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宇文学社
立足于学校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作能力的新型文学社团
心宇文学社是立足于学校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作能力的新型文学社团。
人员介绍
创建人:王迪
前任社长: 王迪
第一任社长:袁肖宇
现任社长: 待定
前任副社长: 邓婕
副社长: 毛琼
前任诗歌散文部部长:邓婕
现任诗歌散文部部长: 李梦君
前任小说杂文部部长: 周桂圆
现任小说杂文部部长: 陈灵芝
前任文学人事部部长 :吴小小
现任文学人事部部长 : 李欢
前任新媒体交流部部长:程方敏
现任新媒体交流部部长: 席蜜蜜
前任主席:苏云捷
现任宣传部长: 赵琪
指导老师:
名誉指导老师:沈振煜
文学指导老师:薛梅 梁娅 陈尚
成立背景
翻开现代教育史,不难发现许多革命先辈和知名作家,在校读书的时候都曾或多或少的参加过文学社团或者创办过文学社团,他们在文学社活动中交流、学习、锻炼,增长才干,积累经验,由此走上了革命征途或者文学创作的道路。如周恩来1914年在天津南开大学组织过“敬业乐群会”;戴望舒、杜衡、张天翼都曾加入过浙江杭州大学的“兰社”……可见,一个良好的文学社团的存在对于校园文化氛围的培养是必不可少的。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但纵观整个社会:生活的压力,城市生活的灯红酒绿,网络“快餐文化”的极度渲染,外部环境的种种让我们开始排斥文学,文学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远;尤其是大学这个本该充满着学术气息的校园开始变得世俗化、功利化、社会化。文学社团的出现便是要提醒当代大学生时刻不忘自己的文化、自己的根;同时提供一个好的互相交流、发展的平台,在提升个人素养的同时营造一个和谐、奋进的校园氛围。
以“文为时而作,言由心而发”为口号和“我手写我心”为座右铭,把出版属于自己的电子杂志和校际其他刊物作为目标,鼓励社员了解、学习和创作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作品,从而提高自身文化素养与文学的创造性。
性质
秉承“文为时而作”的写作理念,以“我手写我心”为座右铭,努力打造成一个热爱文学欣赏并具有一定文学追求素养的社团。
宗旨
在讲求“内涵与随性,将最好的青春诠释给同在青春期的朋友们”的思想潮流指引下,我们强调的内涵主要有一下几点:
1.文学社社员具有较好的文学审美情趣,思想独立不盲从。
2.电子杂志在文稿方面杜绝肤浅矫情,如:文字华而不实矫揉造作、辞不达意,悲恸不醒世的故事,文章立意缺乏深度或隐晦抄袭他人部分思想等。
3.电子杂志在图片摄影方面杜绝非主流,在视觉上给人美的享受的同时务必引人深思,伪文艺当酌情考虑。
4.内涵在本社还可以借优雅这一概念来辅助理解,优雅之优,美好出众,优雅之雅,正规标准。
社队口号
文为时而作,言由心而出
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本社为爱好的学生自愿结合的群众性团体,接受学校的领导。
第三条文学社旨在提高社员的文学素养,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拓展学生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合作,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平台,为作文教学和语文课革提供实验的园地。
第二章社员
第四条凡本集团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本章程,愿意参加社团活动并积极献言献策、完成社团任务,维护社团利益有良好责任心者可申请入社。
第五条社员义务
(1)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2)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按时参加社内活动,努力完成交派的任务。
(3)有宣传文学社、维护其形象的义务。
(4)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社的义务。
(5)有按月向文学社递交个人作品或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六条社员权利
(1)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2)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3)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4)享有向电子杂志投稿优先发表作品或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第七条入社
申请者按照学校组织的纳新活动参加初试复试通过者便可成为会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同时享有权利。
第八条退社
(1)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本社的可办理退社手续。
(2)社员因长期表现不活跃,考勤率过低或是完成社团活动敷衍者酌情劝退。
第九条奖惩
(1)设置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不定期举办征文活动,提倡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2)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社员予以退社。
(3)对一学期内三次无故缺席社内活动或三次无故不交作品者按自动退社论。按时参加社内组织的活动、会议,有事者可向社长请假。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社长、副社长
(1)社长一名。社员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学校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2)副社长二至三名。社员本人申请,经社长推荐报学校批准。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3)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和学校汇报工作。
3、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4、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干部工作的年度评定。组织人员对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进行评定。
5、聘请若干热心并支持中学生文学社团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并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
6、不定期的召开干部会议。
7、邀请相关人员组织全体社员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
(四)副社长职责
1、对每一次活动进行报道、总结。
2、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3、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
4、社员管理。如活动人员和缺席人员的登记等。
5、稿件收发。
6、作好活动和会议的通知。
7、协助社长开展好其它工作。
第十一条其他各部门部长
遵循能者居之原则,通过社员自荐、平时考核社员投票等选出。主要是统筹所属部门日常工作,定期总结汇报工作,推荐本部优秀社员监督本部社员工作;链接各部工作与交流,做到上传下达、“承上启下”的作用。
第十二条 社团部门
1.诗歌散文部门:主要从事诗歌散文的创作。
2.小说杂文部门:主要从事小说杂文的创作。
3.文学人事部 :其主要职责是在文学创作之余,主要负责收集稿件,编辑排版电子刊物,处理文学社团日常事务,例如通知例会。
4.成立新媒体交流部门:主要负责宣传文学社团,搜集社会最新的文学资讯,开展与外部文学社团的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 成员构成:社长,副社长,诗歌散文部部长,小说杂文部部长,人事部部长,新媒体交流部长,若干社员。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1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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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员介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