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哀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zhì āi,意思是:(用某种方式)表示哀悼。如
下半旗志哀。
金天翮 《文学上之美术观》:“依乎前诂,孝慈于焉志哀;逮乎后解,睿圣因以述德。述德故文体瑰玮,志哀则文词恻怆。”
“志哀”,是指出某种方式是在表示哀悼之情,如“全国
下半旗志哀”、“在悼念烈士的日子里,少先队员胸戴白花志哀”;“致哀”是对死者或某一对象表示哀悼。由于该词具有动作指向性的意义,因此,一般以“向……致哀”的形式出现,如“向烈士致哀”、“少先队员到墓前献上鲜花向烈士致哀”。这其实是“向……致以……”句型的一种固定用法。
二者从词意、用法上区别明显。“志哀”是在定义一种行为,是在表明行为的意义;“致哀”则有致以的意思,是一种具有明确指向对象的具体行为。社会上对这两词混淆十分严重,亟需注意。
从文字意义上看,“致”是送达的含义,“致哀”就是用语言向别人传达自己对某人某事的哀意,传达的对象是确定的。而“志”是铭记、铭刻的含义,“志哀”就是以某种方式或活动来哀悼,哀悼对象不确定,比“致哀”要严重,比如:下半旗志哀。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致哀”是专指个别的某一次的哀悼行为,“志哀”则是集体的大型的表示哀悼的方式。
从《现代汉语词典》上的解释来看,“志哀”中的“志”做动词讲。而“致哀”,富含深切同情的意思。为此,我们不妨这样理解,当确切知道被哀悼者时,使用“致哀”二字,否则应使用“志哀”;国之大事用“志哀”,比如我们集体哀悼“5·12”地震中的遇难者;对象为物用“志哀”,对象为人用“致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