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
201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
《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是2015年7月22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归口于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制定过程
制定背景
中央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提出“建立完善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和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并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要求“依托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为有意愿、能胜任的社区居民进行登记注册……实行服务记录的异地转移和接续”。 落实的中央部署,需要制定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统一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元和基本功能,奠定数据共享和交换基础,推动志愿服务记录实现异地转移和接续。
一些地方和志愿服务组织因业务流程不规范、数据标准不一致等原因,导致各系统之间不能互联互通、信息不能共享,影响了信息系统的效能,制约了志愿服务的发展。许多志愿服务管理人员、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也都强烈呼吁尽快推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间互通互联和信息共享,避免信息重复录入,实现记录转移接续。制定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有利于及时满足社会需求,推动志愿服务发展。
在此背景下,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和共青团中央组织有关单位依据相关政策和标准,结合志愿服务发展实践,研究制定了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
编制进程
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是民政部2014年立项的行业标准,历时1年多完成。
制定工作主要分为五个阶段:
一是前期准备。成立了由全国性志愿服务组织、有关信息技术企业和高校组成的起草组,落实职责分工,收集相关资料,制定规范编写提纲,整理规范的整体框架结构。二是研究起草。通过会议、座谈、电话和邮件等形式,与志愿服务和信息化领域专家、地方民政部门进行沟通研讨,研究分析了中国国内外多个主要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总结梳理起草的关键点,主要业务流程和数据元、数据接口等《基本规范》内容,形成征求意见稿。三是征求意见。正式发函征求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委员以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并根据意见完善文稿形成送审稿。四是技术审查。
2015年6月,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和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技术审查会,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形成报批稿。
2015年7月,民政部人事司组织报批审查会,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通过审查。
2015年7月22日,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实施。
2017年11月8日,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实行备案。
制定依据
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按照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寇京晶、王虎、王赢、陈明、邢翠霞、汤俊、张婷、吉烨、王佳、高硕、赵阳、胡明军、马自强。
标准目次
参考资料:
内容范围
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规定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数据元、功能要求、信息共享与交换接口、安全要求等。
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适用于各级各类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元和功能设计,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系统运维人员提供管理和技术参考。
引用文件
参考资料:
实施建议
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适用于各级各类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元、基本功能以及信息共享与交换接口的设计开发和升级改造。2015年,民政部会同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广应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的通知》(民函〔2015〕273号),从四方面推动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适用:
一是民政部将依据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把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为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提供给各地区、各部门和志愿服务组织无偿使用。
二是推动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依据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抓紧开展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使系统符合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的要求,并尽快与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志愿服务数据共享与交换。
三是对确需自行开发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要按照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要求进行自主开发,并与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行对接互联。
四是组织标准起草组成员尽快编写标准释义读本,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编印宣传册等方式,对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的学习宣传和推广应用进行专题辅导和培训,及时研究分析推广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进行修改完善。
实施情况
2015年9月14日,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下发关于推广应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的通知,通知指出,民政部等部门将依据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将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为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提供给各地区、各部门和志愿服务组织无偿使用。
意义价值
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是在研究分析多个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梳理总结志愿服务发展需要基础上,首次对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功能作用、共享与交换、信息安全等作出的统一规范和要求。
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是中国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领域第一个全国性行业标准,是开发、完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基础标准和重要参考,是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31 12:13
目录
概述
制定过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