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的
政治工作机关,是全军政治工作的
领导机关。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全军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设有组织、干部、宣传、保卫、
纪律检查、群众工作等部门。主要职责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在军队的贯彻执行,制定
政治工作方针政策,拟制
政治工作法规,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军政治工作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根据革命斗争和全国各地红军发展的需要,1931年2月17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
通令,设立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
政治部,以统一和加强对全国各地红军的政治指导。后曾分别改称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
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中华苏维埃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中共中央局军委会总政治部)、中国人民抗日先锋军政治部。抗日战争时期,
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1937年8月25日,总政治部遂改为
八路军政治部。后为统一和加强
军队政治工作的领导,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决定成立中央军委总政治部。
解放战争时期,总政治部机关绝大部分干部调往东北等战略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4月,总政治部在原有基础上扩编后,改称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1954年10月,改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之后,组织机构进行过多次调整。建国后,总政治部不断改进自身的职能与组织建设,更加着重于加强信息化条件下
战时政治工作的领导。为确保更好的巩固军队战斗力,加快
瓦解敌军,争取本国人民与世界人民对己方战争
合法性与
合理性的认同,加强了
舆论战、
心理战和
法律战等的研究。2016年1月,在深化
国防和
军队改革中,总政治部撤销,改革组建成新的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一些国家军队也设有类似机构。
苏维埃俄国1918年成立全俄政治委员局,直属共和国革命
军事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统一军队政治委员的工作。1921年,改称工农红军政治部。1941年,改称工农红军总政治部。1958年,改称
苏军总政治部。1991年3月,易名为苏联武装力量总军事政治部;12月,又改称
苏联国防部军人工作委员会。
苏联解体后,
俄军于1993年1月成立俄联邦国防部军人工作总局,1994年4月易名为教育工作部。与苏军总政治部相比,俄军教育工作部已不再具备党政
工作职能,系军队单一的教育机构。
古巴军队设有总政治部,隶属革命武装力量部。
朝鲜人民军设有隶属
朝鲜劳动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总政治局,下设宣传、组织等部;另设负责全军
干部工作的人民军
总干部部。
越南人民军设有总政治局,隶属国防部,是
越南共产党中央军事党委的办事机构。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对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的领导,通常由中央军事党委通过总政治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