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学
国家教育督导团成员
总督学是国家教育督导团成员,根据《教育督导条例》设置。
职位设置
2008年2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教育督导条例(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将设立国家教育督导团,指导全国的教育督导工作。
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国家教育督导团由国家总督学、副总督学和国家督学组成。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由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和督学组成,主任督学由同级人民政府任命,主持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
工作内容
教育督导工作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状况;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秩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使用效果;学校办学标准的执行情况;学校教育教学水平、质量情况;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及条件保障情况;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求开展的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等内容。
现任领导
王嘉毅,男,汉族,1965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教育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中共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总督学。
参考资料
王嘉毅: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总督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3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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