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活动
中国法律定义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恐怖活动是指以制造社会恐慌、胁迫国家机关或者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或者其他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也属于恐怖活动。”与恐怖活动相关的事件通常称为“恐怖事件”、“恐怖袭击”等。
词语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说明时介绍,由于现行法律没有对恐怖活 动、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的含义作出规定,直接影响到对恐怖活动的打击和对涉恐资产的控制,也影响到反恐怖国际合作。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我 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及相关国际文件的规定,草案对恐怖活动及其组织、人员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首次对此作出明确界定。草案规定:
恐怖活动 是指恐怖分子制造的一切危害社会稳定、危及平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的一切形式的活动,通常表现为针对平民的爆炸、袭击和劫持人质(绑架)等形式,与恐怖活动相关的事件通常称为“恐怖事件”、“恐怖袭击”等。
恐怖活动组织 是指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集团。
恐怖活动人员 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恐怖活动年表
危害
在国际恐怖主义给国际社会带来的危害问题上,各国几乎都认同以下几点:
(1)它漠视国家主权和基本人权,无视联合国在国际安全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造成一种国际范围内的无政府状态,漠视国际人道主义基本原则,滥用暴力或极端手段,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对国际安全造成威胁。
(2)它通过各种非法渠道敛取钱财,破坏社会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损坏社会公共设施,造成财产直接损失,损毁多年积累的人类历史文明成果,毁灭性的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环境,对世界经济形成直接或间接危害。
(3)它践踏国际法基本原则,违背世界和平与发展两大主题,对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尤其是对国际法律新秩序构成极大威胁。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5 13:06
目录
概述
词语定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