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是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机构职责
1、调查、分析、预测全州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研究制定对策。
2、研究部署全州公安工作,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3、指导和参与侦查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涉外案件、特大刑事案件和在全州有影响的刑事案件,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处置和协调跨县市重大案件和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4、组织指挥全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出入境事务;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
5、指导和监督全州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州内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内部单位保卫组织的队伍建设。
7、组织实施警卫工作及来州重要外宾的安全保卫工作。
8、指导全州预审监管工作,指导全州看守所、拘役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的建设、管理工作;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对吸毒违法人员进行强制戒毒工作。
9、指导全州公安法制工作,检查监督全州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按法律规定负责全州的公安行政复议工作和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10、负责全州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及培训,指导和组织全州公安宣传工作和公安队伍政治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
11、负责全州公安机关通信、计算机等公安装备现代化的规划、建设,为全州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和后勤保障;监督管理全州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12、指导我州林业、民航、交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3、负责全州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管理工作。
14、领导和建设全州消防部队。
15、指导全州公安信防工作,办理控告、申诉案件。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恩施州公安局设有警令部、政治部、恩施州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督察支队、经济犯罪侦察支队、治安警察支队、内保支队、刑事侦查支队(视频侦查)、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监管支队、法制支队、行政审批科、警务保障处、信访处、警卫处、恩施州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警察支队、森林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安分局等25个内设机构。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领导信息.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202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