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下属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
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外事和侨务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任务,当好县委、县政府外事侨务工作的参谋。
主要职责
(二)负责因公临时出访管理工作;承办因公出访的审核、报批事项;办理因公出国、港澳人员的护照(通行证)领发、签证(签注)工作;按规定办理外国人员入境来惠东的报批签证工作。
(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接待联络工作;组织接待外国访惠东的重要来宾,接待和管理来惠东从事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和外国记者、承办县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
(四)做好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的资金、人才、技术项目的引进工作、并对已引进的侨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依法支持归侨、侨眷企业和为侨服务企业的发展;负责华侨、港澳同胞捐赠款物的审核、审批、管理以及监督工作。
(五)依法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做好归难侨的扶贫、救济工作;受理华侨回国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工作。
(六)负责开展与外国的友好城市及其他对外友好活动;协调和指导各镇、县直各部门重要外事活动,监督检查执行外事活动纪律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涉外事宜;执行对外宣传的方针、政策,做好外事侨务对外宣传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统战和对台工作。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负责局机关各股室日常工作的协调及本局公文的起草、文件的收发、保密、档案管理、文件打印;负责机关的行政、人事、劳资、离退休干部管理、财会及后勤管理、负责党建、纪检、监察及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侨刊发行工作。
(二)外事股
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方针、政策与纪律;负责协调与指导重要外事活动,制订和实施重要外宾的接待计划;负责外事宣传工作;承办我县对外友好活动与管理;负责县领导的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的协调、礼宾安排与翻译工作;负责因公临时出访管理工作;承办因公出访的审批、报批事项;办理因公出访人员的护照(通行证)签发与签证(签注)工作;按规定办理外国人员入境来惠东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侨务股
负责督促、检查有关保护华侨、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政策的贯彻落实;接待和处理华侨、归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及其眷属的来信来访;做好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中知名人士、社团的联络和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开展侨情调查与海外对台工作;负责贫困归侨的扶贫、救济;承办外籍华人申请来我国定居和华侨回国居住事宜;负责侨务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指导名镇和县直部门贯彻实施各项涉侨行政和侨务法规;做好引进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的资金、人才、技术的工作;对已引进侨资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依法维护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承办华侨,港澳同胞捐赠款物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各地正确做好侨胞、港澳同胞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