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教育局是惠山区政府主管全区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区教育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具体实施意见;提出教育工作指导性意见。
(二)、负责编制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及地方高等教育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全区各镇教育工作的指导,包括办学体制、事业规划、布局调整、学校设置、基本建设等。
(四)、负责对全区各类学校的
教育行政管理,包括教学计划管理、学籍管理、考试考务管理、学历证书管理、学校常规管理等,并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等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区各系统、行业、部门和乡镇开展成人教育,并协调、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六)、负责全区各类学校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包括人员编制、教职工调配、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派遣、继续教育、劳动工资福利、职务聘任、考核奖励、档案管理等;负责离退休教师的管理。
(七)、负责编制各类学校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教育系统财务、财产、物资管理及财务监督、检查;负责学校校舍建设管理。
(八)、负责管理委属事业单位,负责直属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负责指导教育工会、系统团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学校领导干部的培训、考核、考察、任免、纪检及后备干部的培养。
(九)、负责全区各类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
(十)、负责指导发展校办企业,依法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区教育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科
协调局(委)机关重要事务;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起草重要文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及有关综合性文件;指导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检查;协调农村的教育综合改革,综合协调各类教育的布局与结构调整;承办局机关教育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负责文件、电传、电报的运转和管理;负责教育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委)务会议和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接待和社团管理工作;负责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协调与兄弟市、县的教育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由教育系统承担的区级事业发展目标管理项目和市级精神文明目标管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负责拟定本区的队伍建设规划;制订和落实本区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新师资的补充、培养计划,制订并实施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师德建设计划;负责本区各类学校的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指导本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管理各类学校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机构编制、考核奖惩等工作;协调并指导各类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本区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负责本区教师培训中心的业务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学校工人培训和技术等级确定方面的相关工作。
贯彻上级党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具体实施意见,抓好直属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抓好群团、统战等工作;负责现职干部的培训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学校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抓好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局等领导部门制定的有关党纪、政纪等法律条规;负责对各类学校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党纪政纪教育和违纪案件的查处;负责组织对学校行政收费和校办企业经济的内部审计;负责对教育系统在招生、招工和学校基建等方面的督查;负责处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
(三)计财科(审计室)
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编制经费收入、支出计划和分配方案,保障教育事业经费来源渠道畅通;根据上级规定和本区各类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教育系统财务、财产、物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加强财务监督与检查,负责对各类学校和机关有关部门财务收支情况的定期审计、检查;制定、实施校舍建设管理章程,严格建设规程,把好规划、设计、质量监督、预决算等关口;负责校容校貌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统计填报本区各类教育事业情况,指导各类学校的后勤改革。
(四)教育科
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指导各镇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全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巩固提高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学校贯彻教育方针和执行教育计划;负责学校行政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的德育、国防、科普、环保教育工作;指导和组织学校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区终身教育实验,指导全区职工教育、农民教育和社区教育;协同做好
中等职业学校和成教中心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和成教干部的岗位培训;协助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全区高等教育有关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本区范围内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及中、
初等职业教育、社会教育的立案、审核和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各行各业以及外地区联合举办社会教育的协调工作。提出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建议,并参与中招的招生工作。
(五)督导科
为惠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
局属单位
教研室
为了更好地做好研究、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教研室工作职能,特制订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理论学习:
1、自觉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教育教学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
2、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把握学科最新发展动态,不断提高专业理论水平。
3、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原则,不断完善和改进教研室内部学习、交流制度。
二、教学研究工作:
1、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和教育决策有关的重大实际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工作调研。
2、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开展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努力体现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所管辖区域内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3、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广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规律,推动教学改革。
4、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加强对中小学执行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情况的调研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5、组织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熟练掌握教学技能,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6、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加强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在深层次上探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科学途径。
7、积极开展主题调研,逐步解决学科教学中面临的一些普遍问题。
三、教学指导工作:
1、深入课堂听课,指导教师改进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2、参加学校教研组活动,指导学校教研组开展有效的教研活动。
3、指导学校开展切实可行的教科研活动,对学校课题的立项、开题论证、中期评估和结题等环节进行指导。
4、指导学校开展教学实验,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四、教学服务工作:
1、为学校提供各种资源和信息。
2、为学校做好材料的征定、发放工作。
3、为学校搭建研究、交流的平台。
五、教学管理工作:
1、做好教学业务常规管理工作,包括教师的业务学习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教学工作管理、教育研究管理、教学用书的管理和考试的管理等。
2、做好学科教学常规的管理工作,包括备课、上课、作业、考试、辅导等。
3、做好新教师上岗培训和青年教师三年达标考核工作。
4、加强对骨干教师的使用与考核,做好骨干教师资源库的建设工作。
5、监控学校的教学质量。通过教学视导,检查教学工作以及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承担考试命题工作,参与考试评卷和进行质量分析。
六、教研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教研员要把每次教研活动的通知、活动安排、研究的过程性资料和下乡调研材料及时整理上交归档。
教育工会
1、参与本区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2、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本区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反映;
3、指导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教代会制度,落实教代会职权,推进校务公开;
4、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5、关心困难教职工生活,认真实施“送温暖工程”,协助党政做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比、表彰、管理工作,加强女教职工工作和退管工作;
6、健全工会基层组织,开展工会干部培训,指导学校工会开展工作,帮助学校工会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有关问题;
7、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审计监督,管理好本会的财产和对学校工会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8、配合行政做好离退休校级领导的各项服务和管理工作。
招生考试办公室
惠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系无锡市惠山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无锡市惠山区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简称。主要职责:
1、负责主持和处理惠山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当好领导参谋。
2、贯彻执行国家普通高校招生、对口单独招生、中等学校招生、自学考试政策和工作守则,对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确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
3、负责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对口单招的报名、体检、建档、考试的组织实施,以及招生工作的信息采集的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括教师自学考试)的报名、教材发行、组织考试、毕业生考核及发证工作。
5、负责初、
高中会考、中考考务工作及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各校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评比,组织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考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一、教育技术装备工作
1、根据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编制全区教育装备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负责制定全区中小学各类实验室、图书馆、专用教室、信息技术、体卫艺设施设备装备标准和管理规范,对全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配备、管理使用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
3、负责组织研发、推广使用新的装备技术和实验器材,承担教育设施设备和教学用品的招标集中采购和项目实施等任务。
4、负责全区教育装备的综合统计与分析,负责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相关教材的编写及教育装备的专项检查验收工作。
1、贯彻执行省市电化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管理全区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
2、研究和制作中小学电教教材、电视教学节目、远程学习课程,搜集、储存、管理和出借各类电教资料工作。
3、管理和指导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方法的实验研究、信息技术与各学科的整合的实验研究,宣传、推广、交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工作经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实现教育现代化。
4、建设和管理教育信息化软硬件平台,为中小学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5、负责全区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和各类现代教育技术培训。
6、完成教育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师培训中心
1、依据国家、省、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有关法规、方针和政策,实施对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
2、为本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
地理位置
地址:惠山堰桥文惠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