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盐业总公司
广东省盐务局下属国有企业
广东省惠州盐业总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食盐专营企业,负责辖区内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隶属于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盐务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正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稽查工作,隶属于广东省盐务局。 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惠盐简介
濒临南海的惠州,自古得渔盐之利,盐业有悠久的历史,至宋代,制盐业成为社会生产重要部门,长期采用聚沙、淋卤、煮盐等生产技术。
新中国成立后,惠州盐业(主要在如今的惠东县、大亚湾区)的发展经历两个阶段,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为兴盛期,计划经济时代的惠东盐业发展迅猛,1978年,惠东盐业发展到了鼎盛期,原盐最高年产量达8.7万吨,盐税成为当时惠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上世纪90年代开始走下坡路,目前整个惠州仅有惠东县产盐,但规模日渐萎缩,2009年,惠东县共有盐田18683亩,主要分布在稔山、黄埠、港口等地,仍在生产的盐田有6780亩,亩产值仅为815元,已改变用途的盐田4483亩,荒废盐田7420亩;惠东原盐总产量约2.1万吨,盐业销售产值706.5万元,呈逐年下降趋势。
历史沿革
惠州市盐务局惠州盐业总公司)前身系惠阳地区盐务局,于1974年成立,隶属惠阳地区委员会;
1983年划归广东省盐务局广东省盐业总公司)直管,更名为广东省惠阳盐务局,同时注册了广东省惠阳盐业公司,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
1988年3月,更名为广东省东江盐务局(盐业公司);
1997年9月增挂广东省东江食盐专卖局牌子;
2003年,按照广东盐业政企分开的原则,撤销广东省东江盐务局(食盐专卖局);
2004年2月更改为广东省惠州盐业总公司;
2007年11月,经惠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惠州盐业总公司增挂惠州市盐务局牌子。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2、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盐业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
4、负责审核和发放有关食盐许可证和运输准运证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对全市食盐生产、销售、调拨等专营工作实行管理,维护食盐生产、运销秩序,确保合格碘盐供应;
6、组织实施全市盐业行政执法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走私盐等活动和组织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
8、研究提出改革和完善盐业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9、承担相关的行政复议工作等职能。
组织机构
盐务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盐政法规科、生产计划科、购销科、财务科、保卫科,下属惠州市盐务局城区分局博罗县盐务局惠东县盐务局、惠阳县盐务局、龙门县盐务局
盐业公司内设办公室、专营部、财务部、食盐配送中心、碘盐厂,城区分公司、大亚湾分公司、博罗分公司、惠东分公司、惠阳分公司、龙门分公司。
领导班子
高明奇:广东省惠州盐业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惠州市盐务局局长。
林新偏:广东省惠州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惠州市盐务局副局长。
朱序华:广东省惠州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惠州市盐务局副局长。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13 20:46
目录
概述
惠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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