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盐务局
惠民县政府工作部门
惠民县盐务局是惠民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滨州市盐务局,接受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双重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 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县盐业市场秩序;
(二)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四)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县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
办公室、财务科、销售科。
下属盐政稽查队和送销队等。
领导班子
马佃泉:惠民县盐务局局长、惠民盐业公司经理、总支书记,主持县局(公司)的全面工作,侧重局(公司)财务、人事工作。
李炳奎:惠民县盐务局副局长、惠民盐业公司副经理、总支委员,分管办公室、案件审理委员会。
吴晓鹏:惠民县盐务局副局长、惠民盐业公司副经理、总支委员,分管销售科、各稽查队和各送销队。
班卫华:惠民县盐务局、惠民盐业公司工会主席、总支委员,分管工会、财务科。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05 16:4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组织机构
领导班子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