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药局
南宋嘉定三年设立
南宋嘉定三年(1210)冬,安溪县令陈宓于县城中门内创办和剂局,同时于中门外设立惠民药局,招名医1人,司药2人进行诊病施药。
惠民药局 
明代时期对医药非常重视,1370年在北京设“惠民药局”,行使全国药业的管理职权,各地也相继设立惠民药局主管当地的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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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7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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