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中毒
伤害个体生命的中毒后果
意外中毒指人们在生产活动或生活中,因接触、误吸、误食等方式接触毒物,造成了伤害个体生命的中毒后果。涉及法医学鉴定的情况有:因为情况不清楚而怀疑是被人投毒,或是酿成多人中毒或死亡的群体性灾害中毒事故。意外中毒可分为生产性和生活性两类,前者发生在工农业生产时,如有毒气体的突然泄漏、挥发性农药气体被误吸、配制或喷洒农药时农药经皮肤或呼吸道被吸收等。
后者发生于曰常生活中,且更为多见,如将砒霜、碳酸钡误当成碱面(碳酸氢钠)做面食,将亚硝酸盐错当作食盐,剧毒农药贮放不当污染了粮食、食油或食物,误食有毒动植物或被有毒动物咬伤或螫伤,煤气泄漏或排烟不畅等,长期在空调汽车内因一氧化碳中毒,婴幼儿由于无知误服有毒物质而中毒或进食被致病微生物污染的食物发生的食物中毒等,都是可能遇见的意外中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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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9-30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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