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书又称“建议书”。个人、集体、单位就某一问题或情况,向有关领导或机构提出建议的文书。
倡议书和建议书虽然都是为了提出建议而写的,但其对象、作用和传播方式完全不同:倡议书而向公众,或张贴、散发,或广播、登报,以号召大家共同行动;而建议书是直接写给有关领导或机构的,仅就一定问题或情况陈述己见、献计献策,决无鼓动、号召之意。写建议书要先说明缘起、目的,再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态度要严肃、认真,语气要谦恭、恳切,文字要简洁、清通,建议要明确、具体、合理、可行。其格式与一般书信相同,可在笺首正中写上“建议书”或“建议”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