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悟觉(1937年-2023年1月14日),
浙江温州人,曾就读于
北京大学中文系、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国家一级作家、教授,文化学者,国务院授予“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历任《
宁夏日报》记者、文艺部副主任,
英国剑桥世界文学学会会员,
中国作家协会宁夏分会副主席。1956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中篇小说集《
她和她的女友》《一生中的四天》,短篇小说集《
记者和她的故事》《
夏天的经历》,报告文学集《
金色的小鹿》等。小说《客人》、报告文学《
归来》分别获宁夏小说一等奖、报告文学二等奖。
戈悟觉,
浙江温州乐清市磐石镇人。国家一级作家,教授。中共党员。1956年就读于
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后支援大西北建设。
曾任宁夏文联、宁夏作协、宁夏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宁夏党委、政府曾授予突出贡献奖。曾获全国优秀电视剧剧本奖、《
十月》文学奖、《人民文学》奖、上海丑牛电影文学奖等20余种省级以上奖。1995年调回温州。先后发表作品500万字,主编丛书300万字,曾获《人民文学》“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品”等全国及省级作品奖20多次。
1986年参加中国作家代表团出席第五届索非亚世界作家会议。所创作的短篇小说《夏天的经历》,入选《中国新时期小说选》和美国国际文化公司出版的《世界短篇小说选》,后改编拍摄成电视剧,并受法国文化部邀请参加中法文化交流,在美国和西北欧播出,是中国最早进入国际电视界的作品之一。
戈悟觉1937年9月12日出生在浙江省温州市,祖籍乐清磐石。在温州上小学中学。1955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为北京大学学生代表。1958年随新闻专业并入
中国人民大学。1959毕业主动要求支援大西北建设来到宁夏银行市,在宁夏日报任记者,文艺编辑、文艺部副主任。1982年调宁夏文联任专业作家。 宁夏文联副主席,
宁夏作家协会副主席,宁夏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宁夏国际标准舞协会会长。1985年开始任宁夏政协常委,文化组组长,
宁夏海外交流协会副会长。1995年调任
温州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教授。现任
中国报告文学学会常务理事,温州东方道德文化学会会长,浙江省体育舞蹈协会副主席,以及温州文联、作协顾问和中国正泰集团、美国龙安达建筑规划设计公司等高级顾问。
1980年加入
中国作家协会,1990年加入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出版和发表作品500万字。有英、法、日、俄、保等译文。录制电视剧3部。《夏天的经历》应邀参加中法文化交流,并在欧美多国播放。《从前我们也年轻》在日本播出。出版有作品集5部,主编书籍6部,约400万字。
获省级和全国作品奖20余次。主要有:《十月》文学奖、《小说界》奖、《人民文学》“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品”,《电视文艺》全国优秀电视剧剧本奖、《电视、电影、文学》丑牛杯奖、宁夏第一届散文报告文学奖、宁夏1-4届小说奖、《海外文摘》海内外散文征文奖等。作品收入《国际短篇小说选》(美)、《
中国新文艺大系》等20多种国内外选本。多次参加国际和海内外学术会议以及在多所大学讲学,1986年作为中国作家代表团团员兼新闻发言人参加第五届索非亚世界作家会议。
业余爱好体育、书法、国标舞和收藏。中学年代创造浙江省跳高记录;任北京大学田径队队长、北京市田径队队员时,多次打破北京市跳高记录,是田径、手球和篮球的国家级运动员。温州市球迷协会会长。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书法作品曾在北京中国美术馆、苏州、宁波、西安等地和香港、澳门展出,并作为礼物赠送日本友人。中国舞协国际标准舞总会会员,多次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奖。温州市收藏家协会会员,收藏瓷器和字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