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是成都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照护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医疗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全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四)负责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负责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医疗保障领域的区域合作战略规划,推动相关国际交流与产业合作。
(七)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体系。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高效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 保、医药 “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市卫健委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成立意义
据了解,根据中央备案通过、四川省委省政府批复的《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成都市将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成都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以及相关机构的医疗保障行政职责等整合,组建成都市医疗保障局,作为成都市政府工作部门。
据介绍,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重点民生工作,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成都市的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现任领导
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伟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李忠
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事务中心主任:王东青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12 13:31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