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是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供水规划、排水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区级水务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监管和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保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参与区级水务审批事项现场勘验。
(三)负责区管河道的行政管理及管理范围内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河道采砂、水运和渔船的统一监管;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江河、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水库、河口滩涂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区管河渠、水库的综合治理。
(四)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指导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参与价格部门对城市供水价格进行核算。
(五)负责全区市政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和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办理生活污水排水许可手续的排水户排水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排水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指导排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参与价格部门对城市污水处理费价格进行核算。
(六)负责水务工程的行政监管、水利工程的行业监管,负责全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承担全区重大水务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全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依法参与水利工程验收。
(七)负责全区大中型提灌站、小(一)型水库及其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研究制订全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备案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监测;承担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综合防治;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水务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对重大水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应急预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报及水旱灾情风险预警。
(十一)负责全区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制定节约用水有关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水务行业的科技与外事外经工作;组织重大水务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务产业发展政策支撑研究和行业发展现状、趋势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研判;协助做好水务行业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水务行业做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审批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务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在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上的职责分工。区水务局负责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2.在水旱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编制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务行业突发事件的监管和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在行政审批事项方面的职责分工。已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的管理事项,区水务局负责开展行业监管工作,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行使行政审批权限,并对许可事项办理情况负责。区水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建立数据适时推送和共享机制。
4.在行政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水务局负责行业日常监管工作;区综合执法局负责行使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命令权、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区水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建立监管执法联动机制、数据共享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确保不形成监管真空。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27日,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河长制办公室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其全国工人先锋号。
现任领导
副局长:秦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