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有企业监事会
成都市政府工作部门
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
根据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都市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成机编[2006]5号),成都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能配置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营运等情况;
(四)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六)承办市政府、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成都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和划入市国资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的数量和资产规模,按照“企业门类接近、规模大小兼顾”的原则,组建成都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一室、二室、三室、四室、五室、六室。
参考资料
成都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成都市人民政府 .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5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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