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是成都市
锦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长是李 璞。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和广电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和广电事业,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
(二)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制定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开发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对外合作及国际市场推广,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文化体育旅游设施建设。
(三)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体育旅游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天府文化传承发展;指导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建设计划,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检测;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依法管理健身气功。
(六)组织、指导、监督全区体育竞赛工作;参与拟订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指导监督权限内体育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七)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保护利用和文物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负责对相关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权限内广播电视活动;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十)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政务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电事业和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体旅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国内一流体育综合体、普及发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一流品牌赛事、提升赛事配套服务水平。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构建特色旅游产品体系,塑造锦江旅游国际形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在食品安全方面。区文体旅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规范旅游景区、酒店、旅馆、农家乐等涉旅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的调查处置。
现任领导
李璞: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