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成都市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和水务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拟订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和水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住房建设领域中规划、建设、房管、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商业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和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污染、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执法权;行使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以及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三)负责对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牵头组织全区性重大综合行政执法和专项执法活动;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相关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抢险工作;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牵头全区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及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实施环卫清扫、冲洗除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管理全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工作。
(五)负责全区市容秩序监督管理;负责对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光彩、夜景灯饰、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对利用园林绿化设施、市政附属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等占用城市公共空间而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城市街区景观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区绿地、小游园、行道树、城市街区和节点景观(街头景观小品、景观设施)等的日常管理维护。
(七)负责全区水务工作;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保障;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污水处理厂(站)运营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
(八)负责牵头建立全区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职责任务清单制度;负责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化建设和推广应用。
(九)牵头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违法建设治理和扬尘治理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政务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强化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清管理和执法边界,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提升执法管理和服务水平,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体制,促进城市建设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现任领导
局长:叶云虎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01 12:03
目录
概述
工作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