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于1996年区划调整时成立,下设教育处、卫生计生处、文化处、民政司法处、综合处等5个处室,负责高新区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司法、
民族宗教、慈善、残联、老龄等方面工作。
向上对口成都市14个局级部门,向下直接为区域内的户籍人口、
常住人口和
流动人口近40万人提供基础教育、招生、考试、语言文字、教育督导、医疗卫生、
爱国卫生运动、红十字、疾病控制、行政执法监督、献血、地病防治、人口和计划生育、计生协会、文化、体育、
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旅游、基层自治和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双拥、救灾救济、社会救助、殡葬改革、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
民族宗教、残疾人服务、老龄、老协、慈善、婚姻登记、公证服务管理等36个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