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协同通常包括各战场、各战略方向、各作战集团的协同。协同作战的最高层次,一般由统帅部或战区组织实施。目的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统一作战行动,使各种力量要素和各种斗争形式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力量,协调一致地打击敌人。科学地组织战略协同,能够发挥作战力量的最大整体功能,对于夺取战争的胜利具有重要作用。
战略协同是20世纪初开始出现的。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飞机、坦克运用于战场,出现了大规模的陆空协同、步坦协同。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由于参战兵力众多,作战区域广阔,主要参战国结成不同的联盟,战略协同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有很大发展,地位作用有了明显提高。信息化条件下,随着高新技术兵器的广泛运用,战场空间扩大,参战力量多元,作战行动更为复杂,要求有效地组织诸军种、兵种在陆、海、空、天、网络电磁多维战场的一体化联合行动,形成整体合力打击敌人。
战略协同的基本原则是:①区分协同的主从关系。各战场之间的协同,以主战场为主;各作战集团之间的协同,以完成主要任务的集团为主;作战方向,以主要方向为主。②实施不间断的协同。提高信息获取和反馈能力,抓住重点,实施跟踪决策和动态指挥。当协同失调或遭到破坏时,应迅速予以调整和恢复。③主动密切协同。各种武装力量必须树立全局观念,既要坚决执行协同计划,独立自主地完成任务,又应主动配合和支援友邻作战,共同达成战略目标。
组织战略协同是战略指挥员和指挥机关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职责。通常根据统帅部的战略计划或意图,采取宏观控制和区分指挥相结合的方法,在时间、地点、目标上取得协调一致的行动。基本方法:①根据任务组织协同。按照总的作战任务,明确规定各部队的具体任务及相互关系,规定协同要求,使之成为一个互相配合和相互支援的有机整体。②根据时间组织协同。统一规定各部队完成任务的时间,实现协调一致。③根据空间组织协同。明确各作战集团在一定地点的行动顺序和方法,达成有机配合。④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协同。现代条件下战争瞬息万变,要依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协调方法规定各作战集团的行动,在情况变化中实现协同,使协同行动更加灵活而又有针对性。
战略协同是一种复杂的运动过程,是靠各种力量要素、各种斗争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协同配合来完成的。战争指导者依据作战集团力量的要素与结构关系,科学地组织协同,获得最大整体功能,夺取战争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