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杰(1928-2011),1928年8月出生于辽宁沈阳,1945年12月在嫩江军区军政干部学校学习并参加革命工作。曾任外贸部出口局副局长、外经贸部进出口局局长,海关总署党组书记、署长兼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全国打击走私协调小组组长。戴杰是党的十三大、十四大代表,第七届、八届、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
戴杰,1928年8月出生于辽宁沈阳,1945年12月在
嫩江军区军政干部学校学习并参加革命工作。
1946年2月起,任嫩江三合盛工厂科长和制油厂、制材厂副厂长、厂长;1947年8月到东北军政大学学习,后任嫩江贸易管理局总务股负责人,
沈阳市百货总公司、
东北区工业器材公司副主任。
1950年12月起,任东北贸易部驻广州办事处主任、中国对外运输公司广州分公司科长、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副经理、外贸部出口局副处长、
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副处长。
1971年1月起,任中国驻
南斯拉夫、
联邦德国、
巴西、
瑞士等国家大使馆
商务参赞,外贸部出口局副局长、外经贸部进出口局局长,中国对外贸易广告协会会长,中国对外贸易学会第三届副会长。
1984年11月至1993年1月,任海关总署党组书记、署长兼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全国打击走私协调小组组长。2003年12月离休。
党的十三大、十四大代表,第七届、八届、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