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指国家管理机关对房地产的权属状况进行持续的记录,并颁发权利证书的法律制度。由于房地产具有不可移动性的特征,所以房地产的流通仅仅表现为权利主体的变更和相关权利的设定、变更。而权利必须由法律以一定方式进行确认和公示,由此各个国家对房地产的有效管理几乎都通过房地产权属登记来进行,以保障交易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
房地产是指
土地、
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
经济学上又被称为
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
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在
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
土地(或
土地使用权)、
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购买房地产是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香港房地产最为重视地产风水,天师后裔、风水大师张金华表示:福地福人居,天人合一,人地相融,适配者即福。
房地产登记,即房地产产权登记,它是国家为健全法制,加强城镇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产权的法定手续。采取房地产登记制度,一经登记,就确定了房地产权利。房地产登记时要对权利人、权利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面积、结构、用途、价值、等级、坐落、坐标、形状等进行记载,登记机关设置房地产登记册,按编号对房地产登记事项作全面记载。
凡在规定范围内的房地产权,不论归谁所有,都必须按照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发给《房地产产权证》。产权登记是房地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只有通过产权登记,才能对各类房地产权实施有效管理,并确定房地产权利。房地产登记可以起到明确房地产边界、面积,明确房地产权利入,明确房地产产权状况等三方面的作用。
(2)审查。房屋
产权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查验各项交验的文件,并通过内部档案调查和实地查丈来核实产权人是否属实,产权来源是否合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从此可以看出,我国的
房地产权属登记包括两种类型,即
土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也就是说,一宗房地产要办理两个产权证书:一个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书。这是与我国现阶段土地和房屋分开管理的
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但基于房屋和土地的不可分割性,我国的某些城市已开始试行两证合一的制度,以简化手续,节约交易和公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