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信贷部是商业银行的一个部门,首先要接受银行内部的领导,按照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办事,维护银行整体利益。其次,由于房地产信贷部是地方政府委托商业银行成立的,因此它还必须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在住房基金管理、信贷投向和利润分配等方面,执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
房地产信贷部虽然依托商业银行而设置,但仍然表现出相对的独立性,首先是信贷管理体制上的独立性,房地产信贷部的信贷收支计划单列,自成体系,自行管理,自求资金平衡。房地产信贷部的信贷计划是国家综合信贷计划的组成部份,每年由人民银行综合平衡后,单独下达给各商业银行总行,不同的房地产信贷部之间不能相互调拨资金,房地产信贷部与银行之间的业务属于同业往来,不存在资金调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