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
obligee),即享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的人,就是依法享有某物品所有权以及该物品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依法拥有可以作为或
不作为某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比如,依法享有
申诉权的人就称为申诉权的权利人;依法享有
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
土地使用权、房地产
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就是房屋权利人;在债的关系中,依法拥有要求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就是债的权利人,即债权人;依法对作品,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商标,
地理标志,
商业秘密,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植物新品种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享有专有权利的人,就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等等。
权利人与“义务人”相对应,是
权利主体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具有在法律范围内实施某种行为的积极行为的权利,也有请求义务人履行
法律义务的
请求权,在义务人违反法律要求其承担的义务时,还具有诉诸国家,要求协助保护其权利的
要求保护权。
权利人是
保证合同的第三方当事人,即
保证保险的 “被保险人”。保证合同的
担保权益享受者——接受
保证书并依照其条款规定有权提出索赔的人,亦是享受其与被保证人所签订合同利益的一方。当被保证人违约或不忠诚而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权利人可从保证人那里获得赔偿。在
忠诚保证保险中,权利人为
企业主;在
合同保证保险中,权利人通常为贸易或工程合同的买方、工程业主、进口商、客户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
用益物权和
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是因合同、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
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三十二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
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