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文化委员会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房山区文化委员会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文物管理科等科室,位于良乡西潞南大街。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本区行政规范文件草案,并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拟定本区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管理本区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及其重大活动,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文化建设。
四、依法负责本区域内的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市场及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五、依法负责本区域内的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业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
六、负责本区对外的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由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除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以外的行政处罚权。
八、依法对本区文化艺术、文化娱乐、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业和文物博物馆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区文化委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九、组织协调本区“扫黄打非”工作和广播电影电视安全防范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设置
执法队
科室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受理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相关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区性文化市场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由省级以下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除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以外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和行政处罚权。 承担“房山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房山区广播电视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
科室职责:负责本机关的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党务、工会、妇联、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信访、档案、保密、接待联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本机关的人事、财务、后勤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物管理科
科室职责: 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本区文物管理所、各级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及其它单位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申报推荐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提出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审核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协助文物考古部门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制定本区文物建筑修缮规划;审核文物建筑修缮工程计划和设计施工方案;负责本区文物建筑修缮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负责审批在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文物建筑内进行影视片拍摄和举办展览、展销等活动;负责巡视检查区内文物的管理情况;管理文物的鉴定、登记备案工作;办理文物调拨、借用等事项;负责珍贵文物复制、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文物市场和文物经营活动。
文化管理科
科室职责:研究拟定本区群众文化、少儿文化、公共图书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机关、乡镇、社区、企业文化和群众文化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管理文化馆、图书馆业务工作;参与规划、指导本区文化设施建设;负责艺术类社团及社会办艺术表演团体的管理;按权限审核社会力量办艺术类教育机构的资格;贯彻文化经济政策。
市场管理科
科室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市、区政府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本区的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市场、文艺演出市场、电影市场、美术品市场、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市场、印刷企业;负责版权管理工作;负责文化经营项目的审批工作。
监察(政工)科
科室职责:协助党组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对所发生的问题实行党内法规和行政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受理对检查和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负责组织、督查和办理有关信访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全程办事代理受理室
科室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审批事项进行受理,对符合设立审批条件的材料齐全后,交由相关科室办理;对于来访人,要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清单;当场或当日办结的简易事项(即办件)即收即办。非即办件(承诺件和联办件)受理后及时转交全程办事代理人,按承诺的时限办结;对要代办申报的事项,跟踪办理,直至办结反馈;对于因政策、法律法规不能办理或不属于本单位受理的事项(退回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或告知应办理单位;负责文委系统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
信息综合科
科室职责:负责文委综合性文件、报告、领导讲话等材料的起草和调查研究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重要文稿的撰写修改审校工作;负责重大事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负责文委有关基础数据统计和更新工作;负责网页制作、网络维护、网站管理及维护更新工作;负责文委局域网的维护,电脑软、硬件的维护、升级、维修等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照相、摄像及对外信息宣传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上传工作;协助办公室组织协调和处理机关的日常工作。
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保护遗址安全和环境风貌完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风化、防御雷电灾害等工作;对化石地点本体进行日常监测、维护,建立保护记录档案;展示遗址和藏品,开展科普教育;对遗址进行巡视检查,发现破坏遗址及其环境风貌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采取在化石地点设立保护标志、说明牌和防护设施等保护措施,防止古人类与古脊椎动物化石及其他文化遗存损毁和丢失。
行政执法队
单位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受理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相关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区性文化市场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由省级以下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除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以外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和行政处罚权。
文化馆
单位职责:文化馆是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文化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专业、业余文艺创作及文学艺术的普及;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活动,对群众文化活动进行辅导和业务指导;发掘、整理、扶植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
图书馆
单位职责:图书馆是以图书为工具,通过图书的收藏与利用为读者服务的文化事业部门。它通过对书刊资料完整而系统的收集整理、保藏和流通及对书刊资料的宣传推荐、阅读辅导,为读者服务,从而促进全区社会生产、科学技术、文化教育、政治经济的发展。
文物保护所
单位职责: 负责对全区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收藏、征集全区各种文物;完成全区各文物保护单位的巡视检查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市有关单位进行本区域内的考古勘探、资料整理等工作;积极搞好文物宣传工作。
房山区电影发行放映中心
单位职责: 房山区电影发行放映中心是房山区唯一一个区属电影发行放映服务单位,其职责是:负责全区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负责全区电影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全区电影放映人员和电影设备维修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流动放映队、数字影院(厅)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市、区有关电影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全区有关电影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
机构地址:
参考资料
主要职能 .房山区文化委员会.
科室建设.房山区文化委员会.
基层单位.房山区文化委员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02 09:48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