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报告类型
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是企业在每年的3-5月份向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提交年报时的一份报告,俗称“年报”或“税审报告”。所得税在国税缴纳的就交给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在地税缴纳的就交给地方税务局。这里需要区分一下“税审报告”和“审计报告”。税审报告指的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而审计报告指的是工商审计报告。前者是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后者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所需企业
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要出具的,一般是根据当地税务局的要求,每年的年初税务局会发出通知,要求哪些企业必须在申报年度所得税的时候出具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哪些企业可以自行编制年报报表而不需出具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来说,经济发达的地区,由于企业数量多,税务局没办法一家一家企业的审查所得税申报的数据的准确性,像这种情况税局可能就会要求企业出具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这相当于税局将审查的权利下放到了税务师事务所,然后税务局直接根据税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报告判定企业是否要补缴或退还企业所得税。这里要说一下,税务师事务所是具有执业资格的一个中介机构,相关法规规定税务师事务所必须为所出具的所得税报告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一般来说,税务师事务所会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去审查企业的账务。所出具的报告的结果也基本会与税务局的要求一致。虽然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说哪些企业需要出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哪些企业不需要出。不过从笔者的工作经验来看,一般来说,个体工商户及核定征收的企业,以及实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这三类企业一般不需要出具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因为他们没有企业所得税,而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指的是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所以个体工商户不用出;核定征收的企业,由于他们的企业所得税是直接按收入或费用的一个比例计算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以也不用出具;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由于他们没有独立核算的权利,只能通过总公司去分配利润,所以也不存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问题,他们的总公司会汇总资料一起把所得税汇算清缴都给处理了,然后直接给他们分配一个数字,去税局上报即可。除了以上三类企业,基本上按要求都要出具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的,不过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有的税务局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对一些规模比较小的企业或成立时间比较短的企业,也可以不用提供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这个需要咨询所属税务分局。如果是上市公司或大中型企业,或者是一般纳税人企业,一般都是要提供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的
价格
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的价格一般是由当地的省级注册税务师协会制定,全国基本是一样的标准,一般来说是按企业的年收入总额的一个比例计算。年收入总额越大,收取的比例就越小。比如一些上市公司,上百亿的收入,即使是按收入的万分之一收取报告费,也是一笔很大的费用了
委托协议
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之前都会要求签订一份合作协议,这份协议的主要内容是相关财税法规里面有规定的,比如收费标准,保密协议,双方的责任义务,资料的准确性等等,以及一些根据实际情况约定的事项,比如报告出具的工作地点,工作方式,完成时间,收款方式等等。这份协议会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由税务师事务所存档一份,以备注册税务师协会检查。整个过程都是按严格的程序规范执行的。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1-29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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