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文明公约》是一个附加价值服务道德规范。即《手机短信文明公约》,具有“多边性、开放性,非‘缔约性’”。根据“倡导文明进步、格调高雅、积极健康的短信内容,体现手机短信通俗易懂、简练生动、琅琅上口、易于传播的特性,单条字数原则在70个字以内”的原则,最终形成了《手机短信文明公约》。
拇指传情,礼貌互敬。健康活泼,语言洁净。杜绝骚扰,流言勿行。规范服务诚信经营。和谐自律,传递文明。手机短信文明公约,2007年9月8日上午,由中央文明办、
信息产业部指导,中央电视台、
中国文明网、
中国移动、
中国联通主办,
央视国际网络承办的《手机短信文明公约》征集活动新闻发布仪式在京召开。
“从手机扩展到小灵通及固定终端、从数字移动通信网扩展到固定电话网的‘文明专利’形态(日不落语)”。其概念内涵,具体是指手机业务的道德规范建设、是信息时代网络要素优化。“
短信是用户通过手机或其他电信终端直接发送或接收的文字或数字信息,用户每次能接收和发送短信的字符数,是160个英文或数字字符,或者70个中文字符。但短信今后发展的总趋势确定为‘社会主义的和谐与精神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