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是民警
执行公务时随身佩戴的集实时视音频摄录、照相和录影等功能于一体的取证
技术装备。集摄像、照相、对讲、定位、存储功能于一身,同时可以通过4G无线实时
视频传输,能够对执法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便于公安干警在各种环境中执法使用。
摄录:在取景预览模式下,按下相应键,执法记录仪应自动开始记录
视音频信息;按下停止键,执法记录仪 应停止记录并且保存记录内容。
夜视功能: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夜视功能,在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
拍摄距离应满足说明书的要求,且不低于3 m, 有效拍摄距离处应能看清人物
面部特征,具有红外补光功能的设备,红外补光范围在3 m处应覆盖摄 录画面70%以上面积。
视场角:执法记录仪摄像头的水平视场角在生产厂声明的所有分辨率条件下
均应大于或等于100
北斗/
GPS定位:可接收卫星数据并提供定位信息,部分4G型号执法仪,还具备行动轨迹查询功能。
对讲机:可利用执法仪完成实时通话,部分仪器还具备集群对讲功能。
执法记录仪必须获得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才可生产销售,如今的检验依据是GA/T947-2015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另外市场执法记录仪多种多样,针对执法记录仪的
专利侵权案件常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