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仲裁制度是改革开放以来新出现的一种解决科技纠纷的方式,它是对我国仲裁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及时地解决技术合同纠纷中的复杂问题,国家科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于1991年发布施行《技术合同仲裁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技术合同仲裁机构仲裁规则》(试行),并在全国各地建立起技术合同仲裁机构,任命一大批技术合同仲裁员,从而在我国建立起了技术合同种裁制度。
技术合同仲裁机构,是指省级以上、省会城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的国家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全国性的科技社会团体或工业行业协会所设立的技术合同仲裁机构。
国家实行技术合同仲裁员资格制度。只有取得技术合同仲裁员资格,才能从事技术合同仲裁活动。
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既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依据,也是仲裁机构对技术合同争议案件管辖的依据。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偬峤恢俨玫氖孪睿虎谥俨玫氐悖虎壑俨没?姑?疲虎苤俨贸绦颍虎菖芯龅男ЯΑ?
技术合同仲裁过程包括提交仲裁申请书;立案受理;组成仲裁庭(当事人双方各选一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任命一名首席仲裁员,三人组成议庭);进行审理,审理中要调查取证,进行调解,委托鉴定和评价,开庭审理;作出仲裁裁决心书,仲裁裁决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