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成果产业化是经济学领域术语。
历史
立足点: 我们的讨论所站的角度并非技术持有者或者资本持有者的任何一方。我们讨论的目的是想建立一种新的模式,这种模式能较好地调动技术持有者和资本持有者合作双方的积极性,以使科技成果能在最短时间内高效地进入产业化的道路,最终目的是让最新的科技成果能够最快地造福于人,推动社会的发展。
分析:技术持有者和资本持有者的共同目标是:风险最小化,利润最大化。
长期合作前提:双方共同促进,达到双赢的局面,均担风险,共享利润。
科技成果产业化模式的发展过程化分析
最简单最原始的一种模式如图1所示:
技术成果产业化
这种模式即:由技术持有方将技术直接卖给资本持有方,资本持有方对技术进行商品化投入市场。对技术方来说,这种交易方式基本上没有风险,当然了这样的交易方式技术转让所得不会太高,并且所得是一次性的。同时,技术方本来对其转让技术的进一步提高改进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这应该说是技术方的一种无形资产,应用得当应该还能为技术方带来收益),但是一旦资本方对此项技术失去兴趣或者经营不当而导致
技术商品化困难,技术方对这一技术进一步研发的能力将白白浪费。
另一方面,对于资本方来说,这是一种风险极高的投资方式,一旦此项科技成果的商品化效果不佳,资本方将不得不独自承担一切损失。同时,由于技术方已将技术转让给资本方,技术方很有可能转向其他技术的研发,经过一段时间后当资本方需要推出此项技术的升级产品时,原有技术方可能已经不能提供此类技术要求。而这将直接导致资本方在竞争中因推不出新产品而失去市场。因此,这种模式对技术方和资本方都是不利的。而从社会资源配置的角度来讲技术方对原有技术未能做进一步研发将是极大的科研资源浪费。
由此经过改进,为了避免以上的诸多不足,一种新的模式出现了,如图2所示:
技术成果产业化
这种模式归纳起来就是由技术方自己创办公司,资本方对其进行投资,由该公司直接对技术进行商品化推向市场。这是很流行的一种做法,很多科研人员都下海创业,自己对技术进行商业化。其中不乏许多成功的例子。这种模式能消除第一种模式中的诸多问题,但它依旧存在不少问题。技术持有者精力有限,在花大量精力进行科研的同时,还要承担创业的艰辛。这必然导致了技术持有者精力分散,不能专心进行科研工作。这实际上又是一种极大的资源浪费。同时,作为非专业的公司经营者,技术持有者经营管理公司的风险也是较大的。
现在许多科研工作者下海创业,人们更多地只是看到欣欣向荣的一面,只是看到了媒体广泛宣传的成功的那一部分人,并以此当作此模式成功的见证。但他们却没有看到,现在那些当初创业的科研人员,基本上都已不再从事一线科研工作,他们更多的是在做“拉资金,经营企业”的工作。而这无疑是对其自身科研能力的极大浪费。同时,作为科研工作者搞经营不可能像一般企业家那样老练,难免会有栽跟头的时候。调查表明,现在这种创业成功率是极低的(本来高科技创业成功率就很低,连美国硅谷的创业成功率都达不到20%,更别说国内起步不久的高科技创业)。同时,这种模式下资本方与技术方只是一种投资关系,一旦双方理念上有所分歧或者公司经营出现问题,资本方很有可能不再追加投资,甚至把资金抽走(大家应该明白王志东从新浪退出的原因吧,这对创业者是很残酷的),最终技术方将承受极大的损失。在这种模式中,为了让自己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方付出了很多汗水,但更多时候我们看到的结果是他们失败的泪水。综合这些原因,这种模式还远算不上成功。而从社会资源的角度来说,它的缺陷是明显的,科技人才资源将受到极大的损失。
针对模式2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我们提出了第三种模式,如图3所示:
技术成果产业化
概括起来,就是资本方以资本入股,技术方以技术入股,创办新的公司,聘请
职业经理人管理经营公司。这样做可以消除模式2中由技术持有人直接管理公司而出现的问题。同时,由于公司是双方共同投“资”的,这将使两者的利益紧密地结合到一起,共进共退,让双方能够保持积极地长久合作。这种模式应该说相对比较完善,但在国内的形势下却遇到不少困难:首先,对技术的价值定位,这直接关系到技术方在公司经营中所应承担风险和所应获得利益的多少,但国内还缺乏判定技术价值的权威机构。其次,国内还缺乏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专业经营企业的人才很少。但是,这些问题还是可以逐渐克服的。关于技术入股的价值大小可以由投资双方谈判协商解决。而职业经理人的问题有条件的话可以暂时聘请国外的优秀人才(这样做只是暂时的,不过它可以促进国内职业经理人素质的提高,以后就能依靠国内的职业经理人了)。
国内模式的综合分析:国内还有不少科研院所由于各种因素限制还在用模式1进行科技成果产业化,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效果不佳,不利于技术转让双方的进一步合作发展。人们已经认识到这种模式弊端,这种模式正逐渐被其他模式所取代。模式2是国内最热衷的模式:无数的科技人员带着自己的项目下海创业,各高校也纷纷建立自己的高科技企业,甚至像中科院这样的国家科研单位也自己建立了不少企业。但是,这样的企业真正能获得成功的并不多。实际上能像杨桂生那样成功的能有多少人?而“杰事杰”在中国又真有几家呢。分析问题的关键所在,中国热衷于实行模式2。很主要的原因在于模式3还体现不出其优势。很多成功的企业的经营者都是理工科出身的,而学经济的那些人在经营企业方面并没有体现出太大的优势。也就是说,我们还做不到能像国外那样培养出一批优秀的经营企业的专业人才。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认定我们的模式2就是成功的,毕竟模式2客观导致的科研人才的浪费对社会的发展是很不利的。同时,要让我们的高科技企业在未来能走在世界的前列,培养优秀的专业经营人才是必需的,仅靠的这种模式只能说是一种权宜之计。
结语:鉴于国内发展的实际情况,模式2不可避免地成为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主流模式。但是,为了将来更好的发展,也为了各种资源的合理应用,将来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模式应该是建立在各类专业人员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基础上的。因此,国家应该有计划地培养各类高素质的企业经营人才(在这过程中不妨引进国外的优秀人才,建立竞争机制,作为培养过程的引导)。相信在未来大环境较好的情况下,科研人员主攻技术创新,资本方寻找投资对象,双方分别以技术和资本入股建立公司,交由专业经营人员进行经营。这样的模式中各项工作都交由专业人才进行,它才是真正高效的,也最有利于合理配置社会资源。
BTW:曾经的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