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进出口,是指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
根据2001年10月31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 这些行为包括
专利权转让、
专利申请权转让、
专利实施许可、
技术秘密转让、
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
技术转移。
中国对技术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依法维护公平、自由的技术进出口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还规定了技术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的
产业政策、
科技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有利于维护我国经济技术权益等一系列问题。例如:有关技术进出口的管理问题。再如,条例明确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
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或者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的,依照刑法关于
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
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
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并可以撤销其对外贸易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