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9 年 第 3 号令修订后的《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商务主管部门是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并规定,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实行网上在线登记管理:“国家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实行网上在线登记管理。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登陆商务部政府网站上的‘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网址:jsjckqy.fwmys.mofcom.gov.cn)进行合同登记,并持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包括中文译本)和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到商务主管部门履行登记手续。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上述文件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内容进行核对,并向技术进出口经营者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或《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还规定了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对合同的补正和修改、合同登记内容的核对、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的主要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