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定价法
经济学术语
投标定价法是由买方公开招标,卖方竞争投标,,一次性密封递价,到期当众开标的定价方法。属于竞争导向定价。通常买方在所有卖方中按物美价廉的原则择优成交,从而通过招标引导卖方通过竞争达成交易,通常用于建筑工程项目、大型设备制造和政府大宗采购。在投标过程中,卖方不会低于自己的成本报价,但由于担心失去订单也不会过高定价,因而通常以成本加上一个合理的期望利润进行报价。
随行就市定价法亦称“通行价格定价法”。以竞争者产品定价为依据的定价方法。竞争导向定价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其原则是使本企业产品价格与主要竞争产品价格基本保持一致,可以略高或略低。由于行业平均价格水平通常被认为是“公平价格”,因此比较容易为顾客所接受,也不会与竞争对手发生激烈竞争,从而能为企业带来合理的利润。对于规模比较小的企业,在测算成本有困难,或者竞争者不确定的情况下,这是最常用的定价方法。一般而言,通行价格并不是一个固定价格,是随着行业产品需求和成本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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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6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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