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转入
合营企业开办时,由合营各方投入的和以后增资时投入的资本
投资转入是合营企业开办时,由合营各方投入的和以后增资时投入的资本。合营企业会计制度设有”实收资本“科目进行核算。投资转入列在“实收资本”科目贷方。根据中方投资和外方投资的明细项目可分析双方投资转入的现金、实物(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投资转入的价值由合营各方协商:按投出单位帐面价值或按质论价。
投资转入核算重点是固定资产。所以,在“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中列有“投资转入”“投资转出”项目。在“财务状况变动表”上资金运用部分,也反映“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投资转入的资产(包括不需要安装设备)会计一般核算方法,借:“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原材料”、“场地使用权”等,贷: “实收资本”。如投资转入的是需要安装的设备,按设备价值,借: “在建工程”,贷:“实收资本”。支付安装费、运什费时,借:“在建工程”,贷:“应付工资”、“原材料”等,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借:“固定资产”,贷: “在建工程”。从分录反映,只设备价值作为投资转入,安装费等由合营公司支付,不做投资。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01 17:47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