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资本金
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
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
基本介绍
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政策
国家为了从宏观上调控固定资产投资,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经济效益等,对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有不同的具体规定。
1996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该通知规定,从1996年开始,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
2009年5月25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2015年9月14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维持20%不变,其他项目由30%调整为25%。
2019年11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进一步明确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性质,完善投资项目资本金核算管理制度,降低和放宽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
出资方式
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方式项目投资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但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评估作价。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房地产项目资本金规定
就房地产项目资本金,《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揽项目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可以有效地防止部分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减少楼盘“烂尾”等现象的发生。
2009年5月2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2015年9月14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维持20%不变,其他项目由30%调整为25%。
投资资本金比例
资本金比例是指在股东以自有资产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作为计算资本金基数的总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具体核定时以经批准的动态概算为依据。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9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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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基本介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