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币是抗日战争时期在
陕甘宁边区、
晋察冀边区、
豫鄂边抗日根据地发行的货币,亦泛指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各抗日根据地银行所发行的货币。
早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为了保障军队供给,改善人民生活,进行经济建设,共产党领导的各革命根据地都曾建立银行,发行货币。海陆丰、湘赣、中央、闽浙赣、湘鄂赣、湘鄂川黔、鄂豫皖、川陕、陕甘等九个根据地先后建立的银行及其他信用机构共57个,发行纸币、布币、银币、铜币、兑换券、流通券、信用券、存款券、信用条、股票等共217种。除满足根据地市场需要外,根据地银行通过存发款业务调剂金融,发展社会经济,代理国库、收税和发行公债,打破国民党政府的经济封锁,解除现金匮乏,并领导信用合作社,实行低利借贷,消减高利贷盘剥。
抗战时期,共产党执行“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的方针,八路军和新四军开赴敌后,在开辟扩大抗日根据地的同时,也发展银行业务。陕甘宁边区银行、晋察鲁冀边区银行、晋察冀边区银行(
冀南银行)、山东抗日根据地银行(
北海银行)、晋绥边区银行(
西北农民银行)、华中抗日根据地银行(
华中银行)和豫鄂边区建设银行等均有货币发行。边区银行发行货币落实“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政策,大力扶持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提供革命军队和工作人员的生活费和事业费,通过发放贷款支持对外贸易,换回根据地缺乏的物资。边区银行根据市场需要适当控制货币发行,稳定通货。各根据地时有扩大或缩小,扩大时增发货币以满足流通需要,缩小时回笼货币保持物价稳定。秋后大量农副产品上市时增发货币,防止物价下落;春荒时出售库存物资回笼货币,防止物价上升。发行货币又以掌握一定数量的粮食棉布等重要物资作为货币的保证。边区银行独立自主发行边币,不假外力。边币原与法币相联系,后因法币不断贬值,边币改为独立的货币,并禁止法币、敌伪币和其他土杂币流通,保持根据地货币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