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法
游行和抗议活动
埃及临时总统曼苏尔于2013年11月24日签署《抗议法》,该法案规定所有游行和抗议活动必须提前向内政部门提出告知函,内政部门有权拒绝。《抗议法》旨在规范公民在公共场所的集会、游行及和平示威等行为。此法案被签署前在埃及已饱受争议,并引发多起抗议活动。
发展历史
《抗议法》于两周前由内阁提交给临时总统曼苏尔。此法案被签署前在埃及已饱受争议,并引发多起抗议活动。抗议者指该法案侵犯了公民自由集会和游行示威的权利,并且给予警察逮捕示威者以及对示威者使用武力的权力。针对这些抗议,此法案进行了局部修改,最终于2013年11月24日由曼苏尔签署通过。分析人士认为,此法案出台的目的在于在埃及结束紧急状态后,为政府能有效控制示威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内容
《抗议法》规定,任何游行和集会的组织者必须提前3天向游行所在地区警察局提出书面告知,在告知函中必须写明集会的原因、地点、口号等,并提供组织者的详细信息。内政部门有权在抗议活动开始前24小时取消该活动。内政部门同时有权改变游行的地点和行进路线等。
《抗议法》规定,游行组织者在遭到内政部门的拒绝后,有权向专门的法院申诉,法院将在短时间内做出裁决。
《抗议法》规定政府有权禁止任何在关键政府部门、军事机构和地标性建筑附近的抗议活动。该法律禁止在宗教场所进行任何政治性集会,禁止游行以宗教场所作为出发地点。该法律同时禁止示威者在公共集会中携带任何武器、爆炸物、燃烧装置、烟花爆竹等可能威胁个人和机构安全的物品,并且禁止任何示威者佩戴面具或在示威中遮挡面部。
《抗议法》规定内政部有权驱散任何违规或存在危险的公共集会,警察有权以必要手段应对持械示威者的威胁。
《抗议法》同时规定各省省长可以在所辖地区指定安全的抗议示威场所,在此类场所内进行的示威可以不提交书面告知。
主要影响
2013年11月24日,埃及多省爆发小规模游行示威。在首都开罗,军警封锁了解放广场、阿达维耶清真寺广场、复兴广场及市中心多个主要广场,以防止游行示威引发冲突。截至于2013年11月25日凌晨,开罗未现大规模游行和冲突。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24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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