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法政府
历史设置机构
护法政府是孙中山在护法运动中于广州建立的政权。孙中山在两次护法运动中主持建立并领导的政府,统称护法政府。
历史沿革
孙中山在护法运动中于广州建立的政权。1917年7月,孙中山反对北洋军阀解散国会,提出拥护约法、恢复国会的主张,率海军第一舰队及部分国会议员由沪到粤,联合西南各省宣布自治的地方实力派,树起护法旗帜。8月下旬,国会非常会议在广州举行,议决成立军政府,通过军政府组织大纲13条,规定军政府设大元帅1人,元帅2人,下设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交通等6部,在《临时约法》未恢复以前,由大元帅行使国家行政权。9月1日,孙中山当选为大元帅,陆荣廷、唐继尧当选为元帅。10日,孙中山就大元帅职,任命各部部长,正式组成护法军政府。但陆荣廷、唐继尧不愿与孙中山真正合作,他们不肯就元帅职,并勾结直系军阀,刁难军政府,排挤孙中山。1918年5月,桂系军阀通过操纵非常国会的政学系,抛出“修正军政府组织大纲”,改大元帅制为总裁合议制,并选举唐绍仪、孙中山、伍廷芳、岑春煊、陆荣廷、唐继尧、林葆怿7人为总裁,以政学系首领岑春煊为主席。孙中山见事不可为,愤然离粤赴沪,此后,护法军政府实际上变成了南方军阀的政权。1920年末,粤军驱逐桂系,孙中山再回广州,进行第二次护法,废弃军政府,组建中华民国正式政府。1921年4月,国会非常会议通过《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选举孙中山为大总统。5月5日,孙中山就大总统职,任命各部部长,组成新的护法政府。1922年6月,陈炯明叛乱,第二次护法运动失败。孙中山在两次护法运动中主持建立并领导的政府,统称护法政府。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06 17:16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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